警惕資産池掩蓋着的理財産品風險
2014-04-18   作者:項崢  來源:證券時報
分享到:
【字號

  目前,我國金融市場上典型的銀行理財産品,主要基於“資産池”運作,很大程度上掩蓋了理財資金實際運行的風險。當前我國實體經濟下行風險正加快向金融領域傳導,年初以來金融市場已發生若干兌付風險事件,超過10萬億元規模的理財産品實際運行風險需要高度警惕。為維護金融體系運行穩定,需加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推進利率市場化進程,規範理財産品運作,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資産池運作掩蓋理財産品運行風險

  資産池運作是我國銀行理財産品運行的主要特徵。雖然負債一端對應的是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的理財産品,但所有理財産品對應的資産均在一個大的資産池裏。從原理上分析,商業銀行應先募集理財資金,而後進行理財資金運用。而實際上,商業銀行往往是根據資産池發展需要,對期限與收益率進行選擇性資産配比,而後確定理財産品發行規模、期限與預期收益率。2013年3月25日,銀監會下發《關於規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也即“8號文”),要求商業銀行做到每個理財産品單獨管理、建賬和核算,實現每個理財産品與所投資資産(標的物)對應。雖然“8號文”在規範商業銀行非標資産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並沒有實質上改變商業銀行理財産品資産池運作這一基本模式。至少從表面看,在資産池模式下,每個理財産品都可以單獨管理、建賬與核算,且與所投資資産實現對應關係,符合“8號文”的監管要求。

  資産池運作掩蓋了理財産品真實運行風險。通常,商業銀行體系融資項目資産質量要高於理財産品等影子銀行體系融資項目。截至2013年末,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為1%,不良貸款額為5921億元。假定商業銀行體系融資項目和理財産品等影子銀行體系融資項目的不良率相同,那麼當前我國10萬億以上規模的銀行理財産品也應該有1000億元左右的對應不良資産。而真實景象則是,所有銀行理財産品均得到了全額本息兌付。其背後的邏輯是,資産池掩蓋了理財資金運用的實際風險。即使出現某些資産價值受損,商業銀行往往可用短期貸款進行承接,而後通過滾動發行理財産品,再對接這部分貸款。只要理財資金支持的融資項目未出現徹底失敗,就不會出現真的風險。在最壞的情況下,也可以通過銀行的複雜運作,掩蓋住項目投資損失,通過以後盈利進行逐漸抵補。因此,通過資産池運作的理財産品,實際上商業銀行難以真正避免龐氏融資的操作形式。據普益財富統計,2013年我國銀行理財産品的發行,繼續保持高速增長,全年發行規模約為56.43萬億元,同比增長85.87%。

  資産池運作增加了金融體系運行風險

  資産池運作增加了金融體系運行風險。雖然從概念上看,我國商業銀行理財産品與不受監管的國外影子銀行相比還存在很大區別,商業銀行理財産品接受監管,但就業務運作而言,資産池運作模式下的理財産品,實際上扮演着影子銀行角色。就資産負債運作而言,理財産品與商業銀行經營並無實質上差異,負債一方為資金來源,資産一方表現為各種類型的金融資産。但商業銀行接受嚴格監管,有最低資本要求,計提了貸款撥備。而理財産品既沒有實體機構承擔金融中介職能,也沒有最低資本要求,更不用説還要計提準備金。還有,商業銀行對存款人承擔全部責任,而非保本理財産品的本息得不到法律層面的保障。不僅如此,商業銀行貸款對展期有監管要求,而理財産品對應資産在理論上可以做到無限展期。即使“8號文”對商業銀行理財産品投資的非標準化資産規模進行了限制,但實際上仍然無法有效控制理財産品運行的風險。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在商業銀行理財産品發售環節,雖然都提示了理財資金將運用於一系列的資産,但由於資産信息不透明,即使提示了投資者“風險自擔”,也較難撇清商業銀行在銷售環節的誤導責任,使得剛性兌付有了非常合理的訴求基礎。

  防範和化解理財産品運行風險

  防範和化解理財産品運行風險,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推進利率市場化進程。理財産品發展繁榮的一個基本前提是存款利率管制。一旦存款利率上限打開,利率完全市場化,商業銀行主觀上就不需要費盡心思研發理財産品,可以按照市場利率吸收不同類型的資金。而存款保險制度是利率市場化必備的、最重要的基礎制度。對存款人實施有限保護,可以減少商業銀行道德風險,防止擠兌風險蔓延。

  二是在利率市場化推進過程中,規範理財産品運作。可以要求商業銀行成立具備法人資格的金融服務公司,專門負責運營管理理財産品,並根據金融服務公司特點移植商業銀行監管要求,增加信息透明度,計算資本充足率,提取準備金。

  三是如果目前建立獨立金融服務公司的條件不具備,那麼需要打破資産池的運作模式,要求每個理財産品與資産均一一對應,不允許一個資産對應兩個以上的理財産品,充分揭示資産標的信息,加強信息披露內容,如對項目運營的可行性分析,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披露;增加信息披露的頻率,定期與非定期報告對應資産運營的重大情況。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投資者“風險自擔”。否則,允許商業銀行理財産品違約就是侵害了投資者利益。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誌等數字媒體産品,版權均屬經濟參考報社,未經經濟參考報社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載、播放。
 
集成閱讀:
光大銀行養老理財産品月度年化收益達6% 2014-04-16
京東上線理財産品“京東8.8” 2014-04-15
城商行理財産品頻現6%高收益 2014-04-09
銀行理財産品預期收益重回6字頭 2014-04-01
季末銀行理財産品發行量大增 收益率含虛漲成分 2014-03-31
 
頻道精選:
[財智]誠信缺失 家樂福超市多種違法手段遭曝光[財智]歸真堂創業板上市 “活熊取膽”引各界爭議
[思想]投資回升速度取決於融資進展[思想]全球債務危機 中國如何自處
[讀書]《歷史大變局下的中國戰略定位》[讀書]秦厲:從迷思到真相
 
關於我們 | 版權聲明 | &&我們 | 媒體刊例 | 友情鏈結
經濟參考報社版權所有 本站所有新聞內容未經經濟參考報協議授權,禁止轉載使用
新聞線索提供熱線:010-63074375 63072334 報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57號
JJCKB.CN 京ICP備1202870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