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財産申報漏洞豈止“表格不夠”
2014-04-04   作者:今綸(廣州政經評論人士)  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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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官員曝財産申報漏洞,房産信息難如實上報。有官員告訴記者,申報表格中有一項要求申報房産信息,表格僅設置3到4行可填住房數量,但他的住房並不止三四套,後來按照領導指示,只填了一處。

  我們當然可以説這位官員很矯情,但是制度存在漏洞、存在需要改進的細節則是事實。廣東省要求官員填寫財産申報表,以前只涉及副處以上官員,從今年開始,副科級以上官員也被納入登記的範圍內。這貌似是進步之處,但是進步的意義實在有限。從源頭上來説,因為表格設置的問題以及其他技術性問題,已經讓財産申報大打折扣,官員們自然深諳其妙,於是在這個基礎上自己再打個折扣。如此一來,財産申報制度的震懾力已經大減,大概只剩下裝飾的意思。再加上中國內地的官員財産申報制度並不對外公布,那麼,官員對此就更不放在心上了,只是走個過場而已。

  那麼,有沒有不對外公布也可以起到震懾作用的例子,確實有,新加坡就是如此。新加坡每一位公務員在被聘用時,要填寫財産清單、到法院設置的公證處接受審查並由指定的宣誓官簽名。每年7月1日,則須填寫個人財務表格,寫明自己的財務狀況。各部門對每份財産申報表進行審核。如果發現有財産來源違法問題,就立即交送反貪污調查局調查。不過,新加坡的所謂“不公開”是建立在整個反腐體制非常廉潔高效的基礎之上的,離開這個體制,這種“不公開”肯定會成為腐敗的藏身之地。

  相比之下,中國內地顯然還不具備如此完備的體制,因此,向社會大眾公開其實是一個必然的選擇方向。通過公眾施加的輿論監督壓力加速清除腐敗,理應會取得顯而易見的效果。前述新聞就佐證了筆者的判斷。另外,有誰聽説過中國內地官員因為申報財産不實被處分甚至被開除公職的嗎?筆者孤陋寡聞,至今未見一例。這才是癥結所在,既然只是游戲,官員們自然不會當真,有10套房子也寫成只有一套其實是最理性的選擇。

  類似“表格不夠填”的問題是純粹的技術問題,完全可以通過改進在短時間內解決,比如可以選擇網上填報,也可以“另外附紙填寫”。技術問題根本不是問題,更重要的問題在於填報的內容是否屬實,如果不屬實應該怎麼辦,執行是否能到位,以及如何邁出對大眾公開這一步。

  廣東比鄰香港、深圳、廣州等城市更是經常喊出“向香港學習”等等口號,那麼,在官員財産申報制度方面何不更多地學習香港呢?香港從上世紀70年代就開始實行官員財産申報制度,至今已經超過40年,從表格製作到後期的公開程序,都有現成模板可以複製。任何人登錄港府行政會議的官網都可以看到梁振英的財産申報結果。媒體2012年8月的報道顯示,港府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擁有8處房産居於榜首,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擁有6處房産排名第二,未見市民因為他們房子多而痛罵他們貪腐。這就是制度的力量,這種制度也已經內化為一種日常的管理。香港的廉潔自然不僅僅依賴於官員財産申報制度,包括廉署在內的一系列制度設計保證了其能夠形成體系正常運轉,但是官員財産申報制度確實是其中至關重要的一環。

  相比香港在官員財産申報制度上的穩步邁進,內地仍然是蹣跚學步階段,這個階段是否已經太長?誠然,內地與香港有某些不同,現實情況確實也有太多需要妥協的因素,但是推進試點總是可以吧。去年年初,官方曾確認廣州南沙區將推進領導幹部財産申報公示制度,時至今日,仍無下文,也是一種遺憾。

  官方無需重申“香港16萬公務員中,只有3100多名在重要崗位上的公務員要進行財産申報”這一類常識,公眾更願意看到的是,內地各級政府在官員財産申報之路上的紮實推進和細節、程序執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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