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産品本質上看,餘額寶是一款基金直銷産品,在發起設立、産品運作等方面與已有的貨幣市場基金並無本質區別,蘊含流動性、期限錯配、操作等多種風險。而作為一項全新的互聯網金融産品,法律定位不明,無明確監管主體,監管無法到位。
得益於操作方便、即時支付、低門檻,餘額寶自去年6月推出迄今,以驚人的增速得到了市場高度關注。從模式上看,餘額寶屬於第三方支付與貨幣市場基金的組合創新。從産品本質上看,餘額寶是一款基金直銷産品。支付寶是天弘“增利寶”貨幣基金的直銷平台並提供第三方支付結算服務。支付寶對接客戶,餘額寶對接天弘“增利寶”。客戶通過將支付寶備付金轉入或轉出餘額寶結算專戶實現對增利寶的購買和贖回。從投資範圍來看,天弘“增利寶”貨幣基金主要投資銀行存款、債券和買入返售金融資産。在發起設立、産品運作等方面與市場上已有其他貨幣市場基金並無本質區別。
但餘額寶産品也蘊含着流動性、期限錯配、操作等多種風險。
鋻於餘額寶客戶結構和客戶行為方式,在節假日等重大贖回窗口遭遇短期大額贖回的可能性非常高。為保證餘額寶在非基金交易時段也能即時贖回消費,天弘基金實際上扮演了墊資的角色。在餘額寶規模還不特別大且市場正常時,問題不大。一旦贖回超出備付金規模或市場出現流動性危機時,“擠兌”壓力下流動性問題就會凸現。由於互聯網完全不同於傳統商業銀行,涉及面更廣,信息傳播更快,“擠兌”後果很難預測。
餘額寶申購贖回較一般貨幣市場基金頻繁,負債期限也更短。雖然貨幣基金都會面臨不同程度的期限錯配,但餘額寶的産品設計無疑最大程度地擴大了期限錯配風險。此外,餘額寶的付息方式是“T+1”,而天弘“增利寶”投資標的的付息方式是“T+n”,兩者也是錯配的。
支付寶和餘額寶去年曾發生多起盜刷事件,甚至出現支付寶相關人員盜賣大量客戶信息的情況。這暴露出第三方支付機構在流程、技術、資金安全和從業人員道德風險防控存在漏洞。
作為一項全新的互聯網金融産品,餘額寶在信息披露方面缺乏透明度。登陸餘額寶網站,只能看到每日産品收益率,並無明確的産品投資範圍,運作模式,産品規模,風險揭示等信息。由於餘額寶法律定位不明,同時接受多個部門監管,無明確監管主體,存在監管不到位的情況。比如,天弘基金在支付寶平台上的基金直銷和支付寶基金銷售結算專戶接受證監會的監管。天弘基金在支付寶開立賬戶的餘額屬於備付金管理範疇,接受央行監管。目前,備付金賬戶和基金結算賬戶間的資金劃轉還存在監管空白。
餘額寶不但具有支付和投資功能,還可通過便利店充值,具備一定的“吸收存款”能力。此外,餘額寶在宣傳上弱化天弘“增利寶”,引導客戶將餘額寶和高息活期存款同化,實際上是以自身信用在給“增利寶”擔保,面臨産品設計與風險承擔能力不相適應的風險。雖然餘額寶的資金由平安保險全額承保,但該方法只實現了風險轉移,並沒有消除風險。
餘額寶規模快速膨脹,也增加了金融系統性風險。餘額寶推出半年時間內,規模快速突破2500億,客戶突破4000萬,遍佈31個省2000多個市縣。其引發的蝴蝶效應也立即呈現,“活期寶”、“現金寶”等類似産品不斷推出。一旦出現風險事件,金融系統爆發風險的概率增加。比如,存款向貨幣市場基金轉移將減少金融體系儲備資本總量。據國際經驗,利率市場化初期,貨幣基金會有個迅猛擴張的過程,管理規模可佔基金行業80%。貨幣市場基金無需交納存款準備金,整個金融體系擁有的儲備資本總量將快速減少。又如,在餘額寶大獲成功後,“類餘額寶”蜂擁而上,這類産品片面追求産品收益,通過拉長久期,提高風險偏好,增加杠桿,甚至倒貼錢等方式操作,使投資者承擔較大隱形風險。這種追求當前高收益下的過度投機行為,在當前市場利率上行階段,風險還不大,一旦市場利率發生波動並導致收益率下降,就可能出現産品虧損。
餘額寶“T+0”支付+貨幣市場基金,從技術上實現了活期存款的利率市場化。為防止存款和客戶的流失,商業銀行不得不提高理財收益率攬儲,結果是帶來負債成本的上升,實體經濟融資成本上漲壓力也隨之增大。雖然當前餘額寶吸收的資金對銀行總體衝擊並不太大,但在年末考核時點,該類産品對流動性緊張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其影響不容小覷。
基於以上的分析,筆者提出如下幾點對策建議:
第一,為適應以餘額寶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産品的跨界經營方式,建議由央行作為監管主體,牽頭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工信部等歸口部門協調監管。依法制定相關監督管理辦法,經營管理規則和風險管理制度,嚴格監管超範圍經營和監管套利行為,維護市場公平、穩定。
第二,加快建立互聯網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法律法規框架,建立消費者保護協調合作機制,提高對該類産品的信息披露要求,增強産品透明度,對高於市場收益的産品要給消費者足夠的風險警示;完善消費者投訴渠道。
第三,對包含金融機構在內的互聯網金融市場參與主體採用負面清單的監管方式。這將有利於在鼓勵創新的前提下守住風險底線,同時也能避免互聯網金融市場中由於監管標準不一致導致的監管套利。
第四,為降低餘額寶類産品突發擠兌風險,全力提高貨幣市場基金的監管要求,在杠桿使用、流動性、透明度、證券信用度、投資分散程度等方面強化監管,特別是加強流動性管理和提高信息披露標準。為此或者可以考慮借鑒美國經驗,給該類産品設置權限,在市場緊縮時期向投資人收取申購贖回費用並設置贖回限制,以阻止資金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