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股交中心266家企業同時掛牌的盛況上周剛剛結束,市場對新三板的解讀仍在繼續,轉板仍是焦點中的焦點。股交中心官網上也合時宜地披露了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轉板概況。根據該公告,包括近期登陸創業板的安控科技,共有8家新三板企業實現轉板。
嚴格説來,在這裡
“轉板”這個詞並不恰當,而只能算是在新三板退市後,再通過嚴格的發審程序上市主板。雖然去年12月份國務院49號文明確了轉板機制,但國內資本市場轉板機制的全面實施顯然遠未成熟。
轉板機制的全面鋪開需要高效的發行體制,對當前來説,就是需要深入推進註冊制。轉板並不只包括“升板”,同樣也包括“降板”以及退市。國外成熟市場,轉板的審核機制多種多樣,有考慮股票價格和市值的投資價值類審核,做市商數目等的交易類條件審核,也有財務數據等的實質性審核,但滿足各板塊轉板條件後只需“介紹上市”即可,國外大型交易所一般擁有場內場外多個市場板塊,註冊制下審批權又下放至交易所,轉板機制就順理成章。
轉板機制的推出需要多層級資本市場的完善為前提條件,我國的各層級資本市場呈現出“倒金字塔結構”,場外市場掛牌企業數目遠遠小於場內市場,推出轉板制度缺乏龐大的基層市場基礎,也有違新三板的功能定位。以美國為例,以紐交所代表的主板市場上市公司3100多家,納斯達克上市公司接近2600家,OTCBB
約10000多家,這樣的市場結構,涵蓋了企業發展的各階段,使得資本市場有力地支持了實體經濟發展。我國資本市場的另外一個突出問題是現有場內市場主板、創業板和中小板不論是功能定位、交易制度還是企業規模、募資金額等各方面來看都逐步趨同,轉板在這三個市場之間實施無實質意義,但創業板降低上市條件又將擠壓新三板生存空間,如何理順各板塊定位並非易事。但這並不意味着轉板在國內無推出空間,鋻於近年來區域股權交易市場的發展壯大,可考慮在場外市場內率先推出轉板機制。截至2013年年底,我國正式開業的區域股權市場達到19家,累計掛牌企業數量約為5860家,是新三板最近一次大擴容後621家掛牌企業數的9倍以上,另外,券商櫃&市場的不斷壯大,也將為新三板提供源源不斷的優質掛牌企業,而場外市場也是註冊制的先行試驗田,符合轉板機制推出的制度條件。
如此,新三板如何能夠增強其吸引力,成為目前亟待解決的問題,而其中的關鍵又是怎樣鼓勵機構積極參與並壯大新三板市場。筆者認為,台灣興櫃市場定位準確,和主板市場銜接緊密,做市制度激勵到位,值得國內新三板借鑒。
首先,興櫃市場在台灣被強制定位為上櫃或上市(即登陸交易所市場)的預備市場,擬申請上市企業,必須在興櫃市場掛牌滿6個月,這不僅規範了企業財務經營狀況,也促進了場外市場的發展。
其次,為了鼓勵券商等機構參與場外市場,台灣監管部門將興櫃股票的佣金率確定為5%。,遠高於交易所市場佣金手續費上限1.425%。,並且大幅降低了券商經營櫃&買賣的業務成本。
最後,為提升興櫃市場的活躍度,做市商必須認購一定比例的做市股票,場外市場便將券商直投、自營和投行等多條業務線&&起來,同時,券商認購做市股票也有利於降低興櫃市場投資風險,增強市場活躍度。
轉板先行在場外市場實施並逐步修正,隨着主板市場註冊制改革的深入和國內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完善,轉板機制推廣至全市場便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