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欄説了新股限漲應參考開盤價,今日再來説説由此給市場帶來的惡果。根據新的新股上市交易制度,炒新者只需要用一筆錢在開盤時把股價拉高至漲幅限制,就能觸發停牌,一小時後再買一下,就能大功告成。由此可以看出,限制炒新的政策反成為助推炒新的利器。
根據規定,新股上市開盤價,漲幅不能超過發行價的20%,假如某新股發行價20元,那麼炒新者只需要在集合競價階段於24元申報大量買入委託即可,這樣就能順利産生24元的開盤價格,然後等到9時30分,再來一個26.4元的買入價格,一小時後再來一個28.8元的成交價格,炒新游戲也就完成。這就是神奇的三筆炒新法。下面咱們具體描述一下這一新股的全天成交邏輯。
還是一個發行價20元的新股,流通股本2000萬股,網下配售的資金想在28.8元賣出全部持股,那麼他的最佳策略就是在9時15分交易所主機剛開始接受委託時,就把全部中簽股票按照28.8元挂出,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後面將按照時間優先進行排序,這是第一步。第二步是在24元申報買入2000萬股,接着在26.4元買入2000萬股,然後是在28.79元買入2000萬股,炒新的佈置已經結束,後面就等着看好戲即可。
9時25分股市開盤,由於有不少於2000萬股的買盤在24元申報買入,同時交易所規定能夠進入集合競價的報價範圍為16-24元,那麼開盤價必然是巨量封漲停的24元,高於這一價格的報價因為在合格報價之外,暫時在交易所電腦主機暫存;有了開盤價,交易所也就跟着調整競價交易報價範圍,合格報價變為21.6-26.4元,由於炒新者申報了26.4元的委託,這筆委託解凍,於是在9時30分出現了26.4元的成交,並觸發了暫停一小時的條件;與此同時,
28.79元的價格隨即解凍,並進入排隊序列。
一小時之後的10時30分,28.79元的報價發威,買走了全部低於此價格的買盤,此時炒新者隨便在28.8元買入100股股票,新股又觸發了第二次停牌的條件。這樣後面14時57分和15時的兩次集合定價,也只能按照28.8元交易。由於炒新者事先申報了28.8元的賣出委託,於是跟風買入的買盤就會不斷買走炒新者的股票,該新股也會在最後以28.8元收盤,次日炒新者可以繼續拋售股票。
這就是説,炒新者可以很輕易地把股價操縱至上漲44%的位置,並不需要花費很多資金,雖然申報買入時可能挂單很多,但這些委託可以在完成任務後隨時撤單,並不會押佔資金,如果是用機構賬戶協助炒新,單子隨便挂,不成交不用交錢,更加節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