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石化黃濰輸油管線爆燃事故,國務院調查組定性為一起十分嚴重的責任事故。這一定性,印證了這幾天媒體公眾的質詢。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楊棟樑概括了三個方面的問題。其一,輸油管道與城市排水管網規劃佈置不合理。其二,安全生産責任不落實,對輸油管道疏於管理,造成原油泄漏。其三,泄漏後的應急處置不當,未按規定採取設置警戒區、封閉道路、通知疏散人員等預防性措施。這表明,“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在相關責任主體生産發展的事前、事中與事後,都部分或全部地變形走樣了。
習近平總書記在青島考察時的講話意味深長。在強調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時,還要求黨政一把手親自動手抓安全生産責任體系,實行安全生産和重大安全生産事故風險“一票否決”。要求所有企業都必須認真履行安全生産主體責任,中央企業要帶好頭做表率。從這一事故暴露出來的問題看,顯然這些要求並未做到。
從根本上説,規劃是從源頭上減少損失的重大防範。輸油管道與城市排水管網為什麼攪在一塊?如果嘴上強調安全發展理念,一幹起來就放在一邊,就讓位於現實的利益,又有何生命安全保障可言?
就安全而言,政府有監管之責,而企業的安全行動則至關重要。説企業是主體,並非卸責,什麼都要等到監管去發現,監管不到位的地方就問題叢生,這樣的企業恐怕應該被市場淘汰。央企不能單單表現在特殊贏利能力,還應表現在履行社會責任上,表現在其無可挑剔的表率行動。安全生産,顯然是其中一個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指標。
這些年,石油類央企,在一些地方的安全生産表現並不盡如人意。從在四川等地的井噴事故,到大連等地的石化爆炸事故,再到此次輸油管線爆燃事故,不能不令人警醒。在安全生産形勢嚴峻的情況下,央企如何率先履行好安全職責而不是拖後腿?如何把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化地落實到生産全過程?如何按照科學化、規範化的程序進行事故緊急處置,而不是心存僥倖?這些問題,恐怕值得央企深思反省。
一次輸油管線爆燃事故,就造成55人遇難、9人失蹤、136人受傷的慘劇。再好的企業效益、再快的城市化速度,在這樣冰冷的數字面前都黯然失色。從各級幹部到各類企業,什麼時候能喚醒對群眾生命負責的精神與意識,並用安全去丈量生産的實踐,我們才能説,安全理念通往零事故的路不太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