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發出關於小産權房的緊急通知後,一些地方迅速行動,重拳出擊清理整治小産權房。
自從原建設部2007年發布小産權房風險提示以來,小産權房究竟何去何從一直充滿懸念。十八屆三中全會前夕,不少人認為這次全會可能為這一歷史遺留問題破題迎來契機。儘管全會文件未提及小産權房,但一些人卻誤認為其中傳遞出了小産權房“轉正”的信號,市場上也出現了小産權房因此漲價的動向。這正是兩部委發出緊急通知的背景。兩部委的舉措表明,主管部門對小産權房的態度沒有任何變化。
一些地方清理小産權房的集中行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小産權房的抬頭。但是,對於更多已經投入使用的小産權房到底如何處置,公眾仍迫切需要權威答案。2007年至今,小産權房之所以暗流涌動、屢打不絕,正是因為很多人總幻想小産權房有朝一日“轉正”。只有早日明確對已投入使用的小産權房如何處置,市場各方才能轉變預期。
按照現有法律,小産權房屬於違法建築。如果給違法的小産權房“轉正”,等於鼓勵違法,不但損害法律公信力,而且對守法者也不公平。但是,基於這種大範圍的違法現象有着歷史原因和現實困境,還應該綜合治理、分類解決,而不能靠運動式治理。
所謂綜合治理,首先要嚴防小産權房新增;其次是明確有關各方的責任並進行處罰,比如,對購買者、建造者要依法處罰,對監管失職者要進行問責;再者,已投入使用的小産權房,符合城市規劃、建築標準和土地屬性的,可以讓購買者補償相應的土地費用、稅費進行有條件“轉正”,不符合城市規劃、建築標準和土地屬性的應堅決拆除。
也就是説,綜合治理小産權房,既要考慮法律尊嚴和社會公平,也要考慮歷史原因,更要兼顧土地改革方向。筆者注意到,早在2010年,國土部執法監察局有關官員就&&,小産權房問題的處理方案將在“近期”&&。但遺憾的是,幾年過去了,處置方案還是沒有&&,小産權房仍在“叫停—運動式清理—繼續違法”的怪圈中輪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