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稀土借殼威華股份又有最新進展。據報,11月1日(周五)9點多,有神秘人士在昌九生化股吧裏發帖稱,“快跑,最後一天賣出,3日晚威華公布重組贛州稀土集團議案通過,下禮拜就是昌九延續18個大跌開始。”
果然,停牌近七個月之久的威華股份11月3日晚推出重磅重組方案。11月10日深夜11點,這位神秘人士解釋:本人在佛山,於10月30日中午4點多接到一個朋友電話,稱他的親戚在威華旗下一家廠裏當主管,今年4月急匆匆買入公司股票;隨後內部人透露,威華重組贛州稀土,到時公司的股票升10倍不是問題。
市場質疑其中似有內幕信息走漏,對此,監管部門不應放過。
上市公司威華股份內部人士則向媒體&&,公司4月16日停牌,初衷並非為了與贛州稀土的資産重組,而是將另外一部分資産注入;直到4月底,贛州稀土方面才與他們&&談重組。所以,公司方面不可能有內幕消息洩露。
就筆者回過頭來查詢所得,在威華股份停牌期間,市場早在6月就已傳出贛州稀土借殼威華股份的消息,比如6月6日在股吧中就有《關於威華股份與“贛卅稀土礦業”籌劃重大資産重組事項》一文,只是昌九生化的投資者或許還將信將疑。
筆者以為,這個事件凸顯出當下市場監管還有太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首先,上市公司重組停牌制度還有所欠缺。按威華股份的説法,在停牌期間,之前本來與其他企業重組,4月底才改為贛州稀土。筆者認為,原本因為與A企業重大重組而停牌,然後這件事情又黃了,那就該對此事有個了斷,應規定此時股票復牌,併發布終止與A企業重大重組相關公告;至於上市公司再接下來張羅與B企業的重組事項,那是另外一碼事。依據目前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在與A企業重大資産重組失敗之後,若又想與B企業洽談重大資産重組,期間相隔最起碼不少於三個月。三個月之後,若重組另起爐灶,則應再走重組停牌的流程。否則,上市公司可藉口先後張羅與
A、B、C、D等企業的借殼事宜而總是處於停牌狀態。
其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應及時充分準確。去年底昌九生化發布公告稱“贛州市國資委復函&&,鋻於……沒有將市屬國有稀土資源、資産注入昌九生化的考慮”,今年4月底贛州稀土與威華股份商談重組,贛州稀土既然知道市場在盛傳公司借殼昌九生化,那麼就應通過昌九生化發布相關公告,披露贛州稀土正與其他公司商談重組,如此可以讓昌九生化投資者儘早預防不測風險;由於此時威華股份停牌,並不會由此造成該股內幕信息洩露的後果。另外,市場在6月傳出贛州稀土借殼威華股份的消息,威華股份在停牌期間每隔幾天發布一次的重大重組進展公告,應將重組對方(贛州稀土)予以披露,對市場傳開了的消息,上市公司怎麼都不該捂着。
昌九生化是從今年9月16日成為新一批兩融標的,之後大批融券客涌入、還在賭贛州稀土借殼重組,融資餘額甚至高至35423萬元。如果昌九生化儘早披露贛州稀土移情別戀消息,也許就不會造成兩融的災難性後果。
其三,需要完善對內幕信息的定義。贛州稀土借殼威華股份,對威華股份而言,這毋庸置疑屬於內幕信息,若利用這個消息埋伏炒作威華股份,就構成內幕交易。但這個信息對於昌九生化投資者是不是內幕信息呢?如果此前昌九生化斬釘截鐵否認與贛州稀土借殼的可能性,或許可以肯定不屬內幕信息,而且按目前有關法規對內幕信息的規定,A上市公司的被借殼信息不可能構成B上市公司的內幕信息;但從本案來看,或許今後需要重新斟酌內幕信息的定義。
其四,監管部門應針對市場質疑展開核查。按證監會《關於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因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資産重組事項存在重大市場質疑或者有明確線索的舉報,證監會應核查該項舉報。11月1日神秘人士在昌九生化股吧發的帖子所透露的消息被事實證實,而其稱今年4月威華股份公司的人急匆匆買入公司股票,實情如何,監管部門應細細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