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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正在研究T+0的交易制度。想當初,由T+0改為T+1就説是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現在改回T+0還是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其實交易制度本身並沒有優劣之分,就好像買彩票是36個紅球選7個好,還是33個紅球選6個然後16個籃球選1個好,只是玩法不同。 T+0的好處主要是,當天買入後給投資者提供了當天賣出的機會,對於藍籌股的意義倒不是很大,對新股和題材股來説卻有着非凡的意義。如果實行T+0,那麼新股在上市首日,換手率很可能會超過100%,很多投資者也會在集合競價階段買入上市新股,然後伺機在當日獲利賣出,這是一種新的玩法。 還有些題材股,一旦遇到股價波動較大,很多投資者都會心裏不踏實,尤其是當日買入股票的投資者,一般虧損幅度不大,此時止損出局的願望就會比較強烈,如果是比較熱門的股票,當日換手率也很可能會超過100%。 本欄建議,對新投資者來説,如果頻繁進行T+0交易,可能最後一算賬,大量資金用來交納券商佣金和印花稅,自己的利潤反而是虧損的。過去在實行T+0時有一句名言,叫“給券商打工”,是説投資者交納了太多的交易成本,侵蝕掉了炒股票所得利潤,T+0對券商倒是絕對的利好。 除了高昂的手續費之外,有期貨大師曾總結,100筆交易中,有80筆如果不進行止損,最終都能堅持到獲得利潤,當然,他還説,另外20筆沒有止損的交易,導致投資者因爆倉而被淘汰出局。不過股票投資者是不會被淘汰出局的,這就説明,如果投資者止損過於頻繁,可能也會導致損失慘重。 T+0的交易制度,剛好給投資者提供了頻繁止損的可能,這對於新入市的投資者而言,如果簡單按照書本上的規則止損,最後可能會損失慘重。 本欄認為,允許資金T+0倒是應該進行,即投資者當天賣出股票後,可以當天提取現金,這在光大烏龍指事件上也能説明問題,假如有投資者一邊做空股指期貨,一邊持有大量股票進行套期保值,藍籌股突然漲停後,股指期貨保證金不足,本來投資者是可以賣出股票補充保證金的,但股票賣出所得資金要在次日才能取出,結果導致股指期貨空單高位爆倉,假如實行資金T+0,那麼該投資者就能夠盡快賣出股票補充保證金,以避免股指期貨爆倉的風險。 此外,資金T+0還可以讓投資者在長假前夕賣出股票取出現金,然後投入比較划算的長假期間投資方式,以增加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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