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日前,中國農業銀行向上海市政府提供2500億元的信用貸款,引來業界“新一輪財政刺激”的解讀。
除農行之外,國開行最近也動作頻頻,在十幾天時間裏,先後與江蘇、河北、青海等多省政府簽署合作備忘錄,以加大對這些省份的支持力度。
對此,相關專家認為,如果農行與上海的合作只是一次商業行為的話,國開行與江蘇等地的合作,更多的可能側重於政府層面,體現了財政刺激的屬性。但是,與地方政府簽訂戰略合作協議,是否就意味着是一種政策刺激手段呢?
事實上,當經濟局勢嚴峻時,無論是否&&經濟刺激政策,都不應當過於敏感。對當前中國經濟來説,是否需要&&經濟刺激政策,李克強總理已經在“區間論”中作了明確要求。也就是説,一旦經濟增長突破了“下限”,就可以&&經濟刺激政策。反之,如果突破了“上限”,就要採取緊縮政策。
現在的問題是,如果繼續任憑經濟下滑,就可能突破“下限”。在這種情況下,依據經濟發展實際及其趨勢,&&一些有針對性的刺激政策和措施,是完全必要的。
關鍵在於,只要談到經濟刺激,有些人就會立即與2008年的4萬億經濟刺激政策挂鉤,並提出質疑。必須承認,“4萬億”刺激政策的&&,在有效應對金融危機的同時,由於政策的力度、準度、尺度、角度等方面沒有把握好,也確實産生了許多負面作用與影響。特別是貨幣超發和房價快速上漲,給此後經濟政策的調整帶來了極大的壓力和影響。但是,我們不能因噎廢食,不能因為當年“4萬億”刺激政策存在一些問題,此後就不能再&&經濟刺激政策了。
實際上,雖然經濟形勢一直比較嚴峻,經濟數據也日益惡化,新一屆政府成立以來,卻顯得十分穩重,既不盲目&&刺激政策,也不回避&&經濟刺激政策,而是用“區間論”來進行衡量與把控。既然經濟形勢和經濟數據都有可能突破“下限”,又為何不能未雨綢繆、及早防範,按照經濟形勢發展的實際與要求,有針對性地採取一些經濟刺激措施呢?
關鍵在於,所採取的經濟刺激政策,一方面,要有利於實體經濟的復蘇;另一方面,經濟刺激手段必須有利於市場化進程和改革步伐的加快,有利於釋放改革紅利。如果就刺激而刺激,而不從市場化和改革的角度出發,將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結合起來,經濟刺激政策的負面作用與影響就會加大。
近一段時間以來,財稅、金融“雙箭齊發”,競相&&了扶持小微企業的政策措施。應當説,這完全符合當前的實際情況。而鼓勵保障房建設、棚戶區改造以及加大中西部地區鐵路建設等,也有利於國民經濟整體復蘇。需要注意的是,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和扶持,要適當擴大範圍,並且確保各項政策能夠不打折扣地落實到位。
總之,對&&經濟刺激政策,不可太敏感,更不要忌諱。而應當尊重客觀經濟規律,尊重中國經濟實際,尊重市場規則和改革原則,最大限度地發揮經濟刺激政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