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在某公司最近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上,該公司剝離資産的議案以76.81%的同意票獲得通過,但約四分之一的反對票表明,股東對公司剝離該項資産不滿意的人不少。而輿論也質疑以6100萬元低價甩賣過億資産,有向接盤方即大股東進行利益輸送的嫌疑。
筆者無意介入到這一交易個案的爭論當中。在企業發展的過程中,為了發展的需要,公司剝離某部分資産出去,或收購某部分資産進來,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交易價格有折價、有溢價,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讓投資者難以理解的是,為什麼上市公司賣出的資産常常大幅折價,而買進的資産卻是大幅溢價?為什麼這冤大頭多是讓上市公司當了呢?
有一種解釋是,上市公司剝離出來的是虧損的資産,或者劣質資産;而買進的資産則是優質資産,可以給公司帶來新的利潤增長點。這種解釋確實可以在某種程度上解釋上市公司折價賣出、溢價買進資産的原因。但實際情況顯然並非如此單純。
從上市公司剝離出來的資産未必真的就是劣質資産,雖然有的公司剝離出來的資産賬面上是虧損,但實際上是人為做出來的。最明顯的是曾經在A股市場上掀起波瀾的立立電子公司,該公司甚至已經在中小板成功發行股票只等掛牌上市了,但就在即將上市的前一天,該公司的上市事宜被叫停,因為該公司的上市資産遭到媒體方面的質疑,是從另一公司騰挪過來的,涉嫌同一資産二次上市。如果説這個案例有些特殊的話,我們還可以找到其他的案例。比如,同一塊資産,若干年前被上市公司廉價剝離出來了,但幾年後又被上市公司從大股東手上高價收購回去,這樣的事情也常有發生。所以,從上市公司剝離出來的資産,很難説就是劣質資産,資産虧損有可能是假象。
同樣的上市公司買進的資産未必就是優質資産,這其中甚至不乏高價的劣質資産。比較常見的是,收購進來的資産遠遠達不到預期的收益。更有甚者,上市公司收購進來的資産本身就是劣質資産或虧損資産。比如最近一家餐飲類公司為擺脫業務下滑的困境擬涉足環保業,但其收購的資産三年營收為零,並且在收購的資産中,其中的一塊資産難覓蹤跡。另外,還有一家上市公司以17.75倍的溢價收購另一家經營虧損的公司。可見,這些交易中上市公司充當冤大頭角色的可能性很大。
上市公司充當冤大頭歸根到底在於,最終的埋單者是廣大的公眾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比如高溢價收購虧損資産,只因為上市公司的錢來得容易,都是從投資者的荷包裏掏出來的,上市公司花起來並不心痛。又如賤賣資産,真正利益受損的還是公眾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至於上市公司的大股東,他們反而可以從刻意安排的溢價和折價交易中受益,這是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的一種手段。
中小投資者面對上市公司充當冤大頭,基本上是無能為力的。由於一股獨大的原因,中小投資者的話語權非常有限。並且在投機炒作盛行的A股市場,上市公司的收購行為往往都被視為利好而受到市場的炒作,投資者樂於追逐市場短炒帶來的差價,哪還顧得上來反對資産收購價格的不合理呢?至於未來收購資産達不到預期收益,那就是屆時誰持有股票誰倒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