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資産證券化是一枚盤活存量的“活子”
2013-07-08   作者:錢塘人(上海 學者)  來源:北京青年報
分享到:
【字號
  自上月底“2013陸家嘴金融論壇”披露釋放資金增量的“銀三條”之後,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被業界解讀為盤活金融存量的“金融十條”。就此,在短短一週內,央行落實“盤活存量、用好增量”的政策舉措已基本出齊。
  “金融十條”旨在從十個方面盤活資金存量,其中銀行信貸資産證券化最值得關注和期待。
  假定某銀行7月1日向某企業發放半年期信貸1億元,約定償還本金期限為12月31日。在半年期限內,該銀行可按月收取放貸産生的月度利息。按現有的傳統操作辦法,該1億元已放貸完畢的資金,對放貸銀行而言,在半年內它就是一筆“死錢”。該銀行收回這1億元重新進行放貸,至少要等到明年1月1日才能實施。
  而假如允許該銀行將1億元信貸債權以資産證券化作為“股票”在證券市場上流通,那麼,至少從理論上講,該銀行可在7月2日就把這1億元信貸資産作包裝後“賣出”。假如“賣”價是9800萬元,該銀行即可將這筆錢用於第二次放貸。在接受一定風險防控的規制約束之後, 還是從理論上講,該銀行1億元的信貸額度在半年內就有可能被反復使用多次。
  這就意味着,該銀行可用的信貸額度還是1億元,但在半年內,這筆已放出的“死錢”就成了可供反復放貸的“活錢”。這對於交易雙方及其他市場參與方包括監管當局,都將收穫一系列新增的好處:
  對於放貸銀行言,原先每月只能收取一筆放貸利息,現在可以收穫“多筆利息”。對於眾多資金饑渴的企業,申貸成功的可能性大大提高,申貸成功後所支付的利息則一定會有所下降(市面上信貸資金越充裕,貸款利息就越低),這對緩釋實體企業尤其是中小實體企業的信貸困難功莫大焉。對於整個市場,允許銀行信貸資産證券化猶如一根撬杠,資本市場存量資金的“綜合能量”就能得到前所未有的釋放。打個更通俗的比喻,此舉形同盤活資金存量的一枚“活子”,一招出手有可能滿盤皆活。這還沒包括資金循環使用所産生的大量稅收為政府坦然收取。如此循環的性質是,市場流動性大為增加,但新增流動性不是印鈔票所致,而是盤活存量所得,資金使用效率大幅提高,又避免了印鈔票帶來的通脹風險。
  通過銀行信貸資産證券化來激活資本市場是華爾街的發明,啟程於1970年代末。中國是金融市場後發育國家,發育過程還伴隨逐步清除“計劃金融”之殘余。正常情形下,銀行信貸資産證券化登陸中國似乎仍為時尚早。可早在2005年,邊改革、邊探索的中國金融界即開始信貸資産證券化試點,到2008年試點已小有“感覺”。正當央行擬適當擴大試點之當口,美國爆發“次級房貸”(銀行房貸資産“多次證券化”)危機,繼而引爆全球金融風暴。如是,國內銀行信貸資産證券化試點隨即陷入徘徊觀望狀態。
  本次“金融十條”重啟銀行信貸資産證券化,不是重新恢復試點,而是兩步併入一步走,直接從試點轉身常態化。也即,所有銀行及中介機構,只要在操作過程遵循風險防控的相關規制,都可反復進行同一操作。當然,為防控“中式次貸危機”,央行已明確表達,國內銀行信貸資産證券化目前只允許進行“單級證券化”,不允許把已證券化的資産再行二次或三次之“反復證券化”,以最大限度避免風險呈幾何級數般放大。
  允許銀行信貸資産證券化常態化操作,是一項大膽的金融改革舉措,亦是金改風險空前放大卻又非冒此風險不可的一項改革。如果實際操作監督能夠實時跟進,並能對風險作預測性監控,那麼,此項金改對國家經濟發展所産生的正面影響,將遠遠超出支持中小企業之範疇。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誌等數字媒體産品,版權均屬經濟參考報社,未經經濟參考報社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載、播放。
 
相關新聞:
盤活存量 在於信貸資産證券化常態化發展 2013-07-05
央行稱信貸資産證券化規模896億 研究將其常規化 2013-07-04
央行人士:我國信貸資産證券化試點工作有序推進 2013-07-04
惠譽:中國將謹慎推動資産證券化 2013-07-03
資産證券化,政府轉型新機遇 2013-06-18
 
頻道精選:
[財智]誠信缺失 家樂福超市多種違法手段遭曝光[財智]歸真堂創業板上市 “活熊取膽”引各界爭議
[思想]投資回升速度取決於融資進展[思想]全球債務危機 中國如何自處
[讀書]《歷史大變局下的中國戰略定位》[讀書]秦厲:從迷思到真相
 
關於我們 | 版權聲明 | &&我們 | 媒體刊例 | 友情鏈結
經濟參考報社版權所有 本站所有新聞內容未經經濟參考報協議授權,禁止轉載使用
新聞線索提供熱線:010-63074375 63072334 報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57號
JJCKB.CN 京ICP備1202870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