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奶粉反壟斷無關“護短”
2013-07-03   作者:鄧海建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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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漲聲不斷”的洋奶粉再不換個調調,發改委就要“拉閘限電”了。近日,發改委證實,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正在對合生元等幾家奶粉企業進行反壟斷調查。
  洋奶粉這幾年的漲價步伐,不亞於 “神九”、“神十”的飛天速度。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後,合生元等洋奶粉連番漲價。
  價格上的潮漲潮落,本來是市場交易中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但洋奶粉漲價讓國人如此不爽,不能簡單理解成家庭個體養娃成本的飆升。事實上,全球嬰幼兒奶粉消費量增速最快的,就是中國、印度和俄羅斯。中國是嬰幼兒奶粉的一個新興市場,目前已超越日本,成為世界第一大嬰幼兒配方奶粉消費國。如果洋奶粉的縱向壟斷成為行業規則,對中國來説,就不僅僅是個國産奶粉産業安全不安全的問題。
  發改委對壟斷的每次“亮劍”,多少總會招些非議,道理大家都懂。但這次是否還是“怪人家長得太漂亮”,恐怕也不能過於小人之心。有人説,6月20日,九部委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奶粉安全生産的實施意見》中,已經着力於加快奶粉企業的兼併重組、對進口奶粉企業的監管、採用藥品管理辦法來監管乳粉企業等,透露出某種篤實的信號:比如美讚臣、惠氏、雅培、多美滋等,他們在國內的工廠生産線有的是乾粉混合包裝設備等,即只負責分裝進口奶粉,這就顯然不符合“新政”。這次的劍指洋奶粉壟斷,或為“續集”。
  但筆者更樂於解讀為這是一場純粹的市場凈化行動。
  一者,針對洋奶粉,這是第一次,但針對縱向壟斷,這不是第一樁。壟斷有兩種,一種是類似當年韓國三星等6家企業操控液晶面板價格的橫向壟斷,商家同行聯手;另一種是類似茅&等高端白酒企業與交易相對人採取固定價格、最低限價等行為的縱向壟斷。《反壟斷法》第十四條限制的就是“縱向壟斷”,即上游供應商直接或間接利用其供應優勢地位,剝奪下游分銷商作為獨立經濟實體的定價自主權。此前,發改委反壟斷局初步給出的“這些企業的産品在中國市場價格偏高,從2008年以來漲價幅度達30%左右”的理由,對認定洋奶粉壟斷事實而言,未必夠“鐵”,但生産商要求銷售商固定價格的做法,顯然於法不合。此外,既然茅&2.47億、五糧液2.02億的罰單能開,到中國就變得“全球最貴”的洋奶粉,自然也沒有什麼豁免權可言。
  二者,發改委對洋奶粉的反壟斷調查,未必是裨益國産奶粉的好事,起碼眼下還不能算是。道理並不複雜,儘管奶粉需求上的彈性不是很大,但如果洋奶粉的價格能因反壟斷而“降火”,其市場份額顯然會更為穩固。國産奶粉在價格或性價比上的所謂 “優勢”,也會順帶着拉下一些成色。這對市場和消費者來説,都是有益無害的事情。價格平穩了,消費權益得到有效保護;洋奶粉“親民”了,國産奶粉要想重建市場信心將面臨更大的挑戰和考驗。説到最後,只要沒有人為變數,市場會更為健康而有序。
  這是些讓人比較着急的數字: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2012年發布的數據顯示,進口奶粉的市場佔有率已從2008年前的30%左右,躍升到50%以上,而在高端奶粉市場,這一數據更是超過70%。奶粉無關國計民生,卻也是另一種柴米油鹽,筆者認為洋奶粉反壟斷無關“護短”,不是説制度設計本身無涉感情,而是從更長遠來看,任何邊邊角角的含沙射影,都救不了自己的産業——今日洋奶粉在中國的“天價”,誰説不是消費者跟着不爭氣的國産奶粉在“陪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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