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徵稅的真命題是推進稅改
2013-06-06   作者:劉曉忠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分享到:
【字號
  最近商務部方面&&,財政稅收相關主管部門正在對電商稅收立法問題進行研究調查,而有報道&&,預計年內正式對網店開徵5%的稅收。
  儘管1984年全國人大授予國務院在實施國有企業利改稅和改革工商稅制過程中,擬定有關稅收條例等徵稅權,但2000年通過的《立法法》第八條等規定,對民事基本制度只能由立法機構制定法律。
  “對網店開徵5%的稅收”的問題需要搞清楚幾點。一則營改增正方興未艾,若向B2B、B2C和C2C商家開徵的是5%的營業稅,則與營改增的稅制改革不盡一致,向電商開徵5%的營業稅不利於稅制改革的有效推進。一則若向商家開徵的是增值稅,那麼對商家影響有限,因為電商在零售運輸等環節産生的增值額很小,哪怕是17%的增值稅率,銷項進項抵扣基本所剩無幾,而作為小規模納稅人的個體戶式電商,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應為3%,因而即便開徵電商稅收,稅負嚴格講甚至不到1%。因而對網店開徵5%稅收,究竟是何依據值得慎思。
  目前對電商徵稅正在許多國家引發激辯。今年3月22日美國參議院以74:25的壓倒性優勢通過對《2013市場公平法案》的測試性投票。不過,電商徵稅(徵收的是消費稅)在美國正引發一場會否促進市場公平等的激辯,部分反對者認為這有違美國憲法貿易條款中保證各州間自由貿易的初衷。
  誠然,電商徵稅或將是未來必須面對的問題。但關鍵是如何徵、徵什麼等問題。顯然,簡單地以美英考慮徵,我們也不能落後的思維是不可取的。美國是以直接稅主導的稅制結構,對電商徵收的是消費稅(一種直接稅)。中國則採取以流轉稅為主的稅制結構,而同為流轉稅的增值稅與營業稅,本身就存在重復計徵問題,而這正是營改增的稅制改革旨在避免的內容。比如個體戶式電商若採購自正規廠商的商品,那麼為銷項抵進項的完稅所需,商品增值稅已基本繳納;而廠商直接在電子商務平台銷售商品,雖存在避稅空間但相對有限,因為廠商還需繳所得稅,在電子商品平台的邊際避稅收益以不低於所得稅的邊際稅負為限。
  由此可見,電商徵稅的真命題是加快推進間接稅為主向直接稅為主的稅制結構轉型,以推進平衡線上線下的稅負公平,避免採取簡單的增稅形式,推動高稅負下的線上線下稅負公平。因而,折中方案或是對小規模納稅人的個體電商,可要求其以報稅的形式繳納個稅,並要求電子商務公司保留其交易歷史數據,以備其不主動報稅下對其調查和核定計徵。同時,完善電子商務法律規範體系,減少各種假冒偽劣商品損害電商健康發展。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誌等數字媒體産品,版權均屬經濟參考報社,未經經濟參考報社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載、播放。
 
相關新聞:
電商徵稅需要考慮哪些事? 2013-06-06
商務部:財稅部門正研究電商徵稅 2013-06-05
商務部:財政稅收主管部門正研究電商徵稅 2013-06-04
國家稅務總局:網絡發票並非針對網購和電商徵稅 2013-04-03
稅務總局:推廣網絡發票不意味着要對電商徵稅 2013-04-02
 
頻道精選:
[財智]誠信缺失 家樂福超市多種違法手段遭曝光[財智]歸真堂創業板上市 “活熊取膽”引各界爭議
[思想]投資回升速度取決於融資進展[思想]全球債務危機 中國如何自處
[讀書]《歷史大變局下的中國戰略定位》[讀書]秦厲:從迷思到真相
 
關於我們 | 版權聲明 | &&我們 | 媒體刊例 | 友情鏈結
經濟參考報社版權所有 本站所有新聞內容未經經濟參考報協議授權,禁止轉載使用
新聞線索提供熱線:010-63074375 63072334 報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57號
JJCKB.CN 京ICP備1202870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