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報道説房産稅改革試點擴圍已確定向增量開刀,下半年將是試點擴圍的關鍵時點。此前,國務院批轉發改委《關於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也提出擴大房産稅改革試點範圍,再次證明了這一點。
看來房産稅試點擴圍已經如箭在弦,問題是,一旦開弓之後,在各種條件尚未成熟的前提下,貿然擴大房産稅試點範圍,會不會陷入進退兩難的尷尬境地?
從披露的路徑來看,這次擴大試點範圍從增量開徵切入,目的是減少阻力,避免對房地産市場造成過大衝擊,然而,其效果值得懷疑。不少人對於房産稅能夠平抑房價和替代土地財政的效果持懷疑態度。
從日本和美國等國的經驗來看,實施房地産保有稅並沒有真正遏制日美房地産泡沫催生,反而對房價具有助漲助跌加大房地産市場波動副作用。原因是如果存在流動性過剩,大量資本介入房地産投資領域,房産稅並不能阻止房價上漲,反而從成本上繼續推高房價,一旦流動性緊張,由於從價徵收的特點,房價處於峰值而繳納房産稅數額巨大,又會有助跌砸盤的功能。
從國外來看,房産稅是地方政府最喜愛的稅種,然而,對我國很多地方政府來説,他們並不願意因徵收房産稅而影響了土地財政大收入,因此積極性並不高。
就現實來看,上海和重慶的房産稅試點並不理想,原因很複雜,除了兩地設計上的因素外,徵收房産稅會遇到很多重要障礙。在試點擴圍過程中,以下障礙可能會很大。
第一,徵收過程將面臨無盡的衝突和煩惱。一般來説,房産稅的計稅依據是按市價來評估的,但是,每一處住房因區位、戶型、樓層等因素不同,對一處房産評價具有很大主觀性,等於為徵稅埋下了一個火藥桶。
第二,在開徵房産稅的國家中,房地産市場基本上實現了供需平衡。美國在1970年城市化率超過70%,日本在1970年城市化率也超過70%,而我們城鎮化率剛剛超過50%,房地産供需尚未平衡,在這種情況下,大規模開徵房産稅可能會給推進城鎮化戰略造成不可預料的衝擊。
第三,影響免稅標準太多,不好控制。雖然對增量徵稅不涉及存量房,但在算面積時,存量面積實質上還是計算在內,實質上還是覆蓋存量房。
第四,房地産稅體系各種稅費多如牛毛,互相纏繞,重復徵稅。現行的房地産的稅收有11種,各種收費多達100多種。其中爭議最大是土地出讓金,收取土地出讓金實質上是一次性徵收土地使用稅,開發商向政府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實際上攤入了商品房價格當中,最終由購房者承擔,因此再徵收房産稅,就有重復徵稅的質疑,很多納稅人會感到不公正。
第五,房産稅在實施過程,會遇到大量的稅賦公平的問題。徵收房産稅影響最大的群體是中等收入者,他們很多是通過按揭貸款買房的,年年還貸款,還要額外繳納房産稅,對他們來説可能就形成很大負擔。
筆者並不反對房産稅試點擴圍,如果能夠厘清房地産稅費體系,從整體上降低房地産稅費,至少不增加納稅人負擔前提下,開徵房産稅是具有合理性的,也會減少推廣房産稅的阻力,但在目前很多條件都不成熟的背景下,推廣房産稅試點擴圍風險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