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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據媒體報道,國家醞釀重拳治理産能過剩,將涉及鋼鐵、水泥和造船等基礎性製造業,以及多晶硅、風電設備、新材料等新興行業。新世紀以來,我國宏觀經濟增長質量長期面臨産能過剩的制約而難以有效提升,未來國家對産能過剩行業的治理,將是實現經濟增長質量的重要途徑。但要看到,當前國家着手治理的産能過剩行業,大多是過去地方政府擴大投資、穩定經濟增長的主要支柱。因此,治理産能過剩,必須要引導地方投資質量,加強産業整體規劃,避免人為因素導致産能過剩矛盾重復出現並不斷擴大。 過去經驗表明,地方政府在産能過剩中扮演了一個較為積極的角色。鋼鐵、水泥、造船等基礎性製造業,投資規模巨大,如果沒有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或直接投資,民營資本通常不願涉足。即使是多晶硅、風電設備、新材料等新興行業,與地方政府的積極推動也密切相關。2009年國家&&十大産業振興計劃,地方政府不顧地方實際,也積極&&優惠政策鼓勵、支持,勢必造成全國各地産業重復投資現象嚴重,因此最終出現産能過剩也並不意外。以鋼鐵行業為例,我國鋼鐵生産能力已經大於市場需求1.2億噸,但還有在建能力7000萬噸。“十一五”期末,我國汽車産能超過實際需求一倍以上,已經過剩200萬輛,但還有在建能力220萬輛,正在醞釀和籌劃的新上能力達800萬輛。其根本原因在於,類似鋼鐵、水泥等大項目投資,契合了地方政府經濟行為的短期化傾向,在短期內可以抬高地方的GDP,迎合了以GDP為核心的政績考核要求。 從媒體報道也不難發現,大量地方政府的“未批先建”項目如何治理,應採取什麼路徑和方法遏制産能過剩,已經成為當前産能過剩治理的難點和焦點問題。一方面,近幾年新增産能大多技術裝備水平高,這在西部尤其明顯,“一刀切”治理,可能會形成巨大浪費。另一方面,很多企業在新建産能同時,淘汰舊産能過慢,導致新舊産能疊加,加劇過剩。 目前看,如果不能有效引導地方投資理念,未來治理産能過剩工作仍將面臨巨大挑戰。過去,國家也相繼&&産能治理政策,但收效甚微。2004年以來,抑制産能過剩一直是宏觀調控的一項重要內容。2005年11月和2009年8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門研究了産能過剩問題。但地方保護與地方投資的衝動,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中央政策的向下傳導。按照現行的投資項目審批制度,地方政府也可以在權限範圍內對投資項目進行審批,繞開了國家層面的管制。不僅如此,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4萬億投資期間,不少地方政府將過去被限制的投資項目重新報批,或者又積極上馬不太可行的項目,主要目的是在短期內擴大投資,增加就業與稅收。 因此,從根本上解決産能過剩問題,要引導地方政府改變投資理念,更加注重投資的財務約束,積極提升地方投資的質量與效益。與此同時,還要改變現行的投融資體制,改變行政審批主導模式,更多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減少政府干預,推進産業政策、財政政策、土地政策、環保政策聯動,努力形成對産能過剩行業投資的強大外部約束,從而真正減少産能過剩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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