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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松青這個名字,在今年的廣州市“兩會”上持續發酵。作為廣州市政協副秘書長,自從他公布“願做財産申報公開第一人”後,就一直處在輿論的風口浪尖。也有人説范松青“壞了潛規則”。(1月22日《新快報》) 幾乎與此同時,廣州市紀委發布消息稱,推進領導幹部財産申報公示制度已被納入廣州市委全會100項重點督辦工作。在中央已經有意推動財産公示制度,廣州市已啟動試點工作的背景下,“願做財産申報公開第一人”的范松青竟被一些官員當做“另類”,被認為是“壞了潛規則”,這無疑是令人失望的。 顯然,這些人既沒有看到中央反腐“老虎”
“蒼蠅”一起打的決心,也沒有看到官員財産公示已是大勢所趨。這些年,官員財産公示在一些地方不斷被嘗試,這不僅是輿論倒逼的結果,也在於各級官員反腐意識的覺醒:已有越來越多的政府意識到,財産公示是反腐倡廉之必須;已有越來越多的官員意識到,財産公示是法治政府必須邁過的坎。 廣州市紀委常委梅河清&&,政府官員的財産申報不等於財産公開,也並不是每一位公務員都需要申報財産。主要是重要崗位的在職人員才需要申報財産,包括自己的房産、投資項目、配偶與子女的從業情況等等。在財産公示制度設計上,我們不僅有港澳&的經驗可以借鑒,國外更有不少經驗與教訓。唯有不斷推進、多行多試,不斷地完善制度,慢慢達成共識,財産公示制度才可能成為顯規則。 在官員財産公示上,少數官員的不斷嘗試,個別地方的不斷深入,這種可喜的跡象理應獲得公眾的掌聲與支持。范松青的遭遇還證明,沒有財産公示,不僅會使得潛規則盛行,也會使得“清官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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