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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二五”規劃》,“十二五”時期,在繼續顯著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的政策支持下,非金融企業股票和債券融資佔社會融資規模比重預期將顯著提高。規劃明確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將非金融企業直接融資佔社會融資規模比重提高至15%以上。 當前,我國金融市場結構嚴重失衡,具體表現就是間接融資在社會整體融資規模中“一家獨大”。截至2011年底,銀行貸款佔社會融資總額的54%,企業股票市場和債券餘額僅佔29%,該比例分別低於同期美國和英國的73%和62%,也低於德國和日本。由此可見,提高直接融資相對於間接融資的比重,已成為我國金融業發展轉型亟待解決的問題。 擴大直接融資,自1996年以來一直是政府強調的政策要點。但在“擴大直接融資”命題的背後,有若干政策上的誤區需要加以辨析。首先,在股票和債券這兩大“主流”直接融資工具中,需要更加重視後者而非前者,因為目前我國股市融資規模已位居世界前列,並且債市的規模與潛力都遠高於股市,因此應把債券市場的發展作為首要任務。其次,擴大直接融資,需要重視民間借貸的“陽光化”。據相關數據統計,截至2011年中期,我國民間借貸資本規模約3萬億元至5萬億元,可見在我國經濟轉軌的特殊背景下,民間借貸已成為社會融資體系的重要補充。因此,民間借貸的“陽光化”,可成為擴大直接融資比重的重要推動力。最後,目前,我國一些傳統直接融資工具發展滯後,比如商業信用等。為此,除了要促進傳統直接融資工具發展之外,例如資産證券化、融資租賃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等新型直接融資産品,也應作為擴大直接融資渠道的對象。 與此同時,大力發展直接融資渠道,有利於我國金融體系的結構更加完善,同時也有利於促進經濟結構的轉型升級,主要體現在: 第一,大力發展直接融資,可以減輕銀行的負擔,並釋放銀行的信貸風險,這樣有利於銀行加速業務轉型,提高自身的競爭力。目前,我國社會融資規模主要依賴於銀行貸款,導致商業銀行在我國金融體系中過於強勢,同時銀行信貸擴張的衝動雖然在短時間內可以獲取暴利,但這種暴利是建立在規模擴張的基礎上,並且規模的擴張並沒有帶來信貸質量的提高,一旦GDP增速下滑,銀行信貸擴張的速度就會減緩,這時不良貸款就會浮出水面,銀行將面臨巨大的信用風險。 第二,目前我國資本市場的層次性存在嚴重失衡,最突出的問題就是“重股票市場,輕債券市場”。大力發展債券市場等直接融資渠道,有利於豐富産品種類,優化産品結構。這種“增量式”的金融創新也有利於促進資金在各市場之間有序流動,並提高資本市場子市場之間的聯動性和效率。因此,大力發展直接融資,有利於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形成,並促進資本市場的轉型。 第三,大力發展直接融資,有利於推動産業結構調整。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非常普遍,特別是小微企業,它們往往需要的是期限稍長的債務融資。一般而言,新興産業和戰略性産業往往孕育在中小企業當中,但風險的不確定性導致這些企業難以獲得資金的支持,而債券、風險投資、股權投資以及私募等直接融資渠道,可以為這些企業提供一套風險共擔和利益共享的機制。因此,大力發展直接融資,能夠為新興産業和戰略性産業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並推動我國産業結構的調整及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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