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徵地補償更需健全土地市場
2012-11-30   作者:詹萬承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字號
  11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徵收補償制度作了修改,會議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目前具體修改條款還未可知,但有業內專家推測,此次修改主要內容是提高徵地補償數額。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修改後的徵地補償標準可能至少為現行標準的10倍。(11月29日《京華時報》)
  社會各界要求修訂土地管理法的吁求由來已久,其中,徵地制度改革一直是公眾最關心的話題。今年年初,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在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上明確&&,今年要重點推進徵地制度改革,制定&&農村集體土地徵收和補償條例。此次修改土地管理法中的某些條款,是&&農村集體土地徵收和補償條例前的關鍵一步。
  現行土地管理法對徵地補償標準的規定,遭受公眾詬病久矣。一方面,現行法規着重劃定的是徵地補償的上限,而不是制定徵地補償的最低標準——“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産值的十五倍。”另一方面,實際執行過程中,徵地補償標準普遍偏低,導致徵地和拆遷已經成為最容易引發矛盾的領域之一。
  如果徵地補償標準能提高至少10倍以上,土地的實際價值將得到更好的體現,被徵地的單位和個人也能得到更加人性化的補償,無疑將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徵地拆遷領域的矛盾。畢竟,縱觀各地頻發的暴力拆遷乃至拆遷自焚事件,絕大多數“釘子戶”都是因為徵地補償談不攏,不甘願自家房屋和土地被低價強徵,才做出一些極端的舉動甚至以死抵抗強拆強徵。
  不過,徵地補償標準或將至少提高10倍的消息,目前還只是研究土地問題的相關專家的推測,具體修改到何種程度,尚有待權威部門證實。但必須強調的是,即便這一消息最終得到官方確認,公眾對提高土地徵收標準也只能持一種謹慎樂觀的態度。
  我們從來都不缺乏各種初衷良好的政策,然而,很多好政策都在執行過程的走樣變形,最終南轅北轍了。涉及巨大金額的拆遷補償經費管理,歷來都是腐敗高發區,更高的徵地補償標準,意味着更大的腐敗風險。就土地徵收補償而言,雁過拔毛式的層層盤剝不得不讓人警惕,最終實際落到被拆遷者手中的補償款能有多少?在目前的通脹壓力和物價水平下,一次性補償與分期補償之間區別懸殊,徵地補償款最終將以怎樣的方式返還給被拆遷者?類似的疑問,在具體補償標準沒有&&之前,很難讓人吃上定心丸。
  事實上,土地徵收補償是一個極其複雜的問題,很難用一個簡單的標準就解決所有問題,按市場價決定補償額度是最佳方案。畢竟,即便補償標準提高10倍,或許也難以與土地的實際價值和預期收益相匹配,也不見得就符合被拆一方的價格預期。但現在的問題是,所謂的土地市場定價,在我國嚴格來説目前並不存在——按照我國的土地所有權分類方法,國有拆遷徵用沒多大異議,但集體土地所有權現在只有佔有、使用和收益三項權能,處分權是暫時空缺的,既然沒有自由處置的權利,自然也沒有常規意義上的土地市場價格。
  由此可見,提高徵地補償標準,固然有助於減少拆遷徵地領域的矛盾,卻並非解決問題的治本之策。從長期來看,解決土地問題關鍵在於尊重農民的土地權利,讓土地流轉處置落到實處,形成正常意義上的土地市場。只有這樣,才能最大程度地尊重農民的土地權利。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誌等數字媒體産品,版權均屬經濟參考報社,未經經濟參考報社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載、播放。
 
相關新聞:
提高徵地補償標準還需以土地確權“護航” 2012-11-30
徵地補償可能至少提高10倍 2012-11-29
張海冰:提高徵地補償對中國經濟和股市是利好 2012-11-29
國務院修改徵地補償標準 或至少提高10倍 2012-11-29
國土部發通知要求徵地補償同地同價 2010-07-14
 
頻道精選:
[財智]誠信缺失 家樂福超市多種違法手段遭曝光[財智]歸真堂創業板上市 “活熊取膽”引各界爭議
[思想]投資回升速度取決於融資進展[思想]全球債務危機 中國如何自處
[讀書]《歷史大變局下的中國戰略定位》[讀書]秦厲:從迷思到真相
 
關於我們 | 版權聲明 | &&我們 | 媒體刊例 | 友情鏈結
經濟參考報社版權所有 本站所有新聞內容未經經濟參考報協議授權,禁止轉載使用
新聞線索提供熱線:010-63074375 63072334 報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57號
JJCKB.CN 京ICP證1202870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