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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産稅收入根本無法堵住土地收入下滑造成的缺口,至少在現在看來,是這樣的。可即便如此,每當傳出房産稅擴大之時,人們總是會冠以填補土地收入缺口、抑制房價上漲的願景。 上海市稅務局日前公布了全市應繳納房産稅的住房最新統計數據。截至目前,上海共認定約5萬套住房需要繳納房産稅,其中去年認定2萬餘套,今年約3萬套,其中90%適用0.4%的稅率。 來自上海市財政局的數據顯示,2011年上海市地方財政收入3429.8億元,其中房産稅達22.1億元,而土地收入,則是佔據了財政收入的43.5%。今年上半年不景氣的土地市場,使得上海土地收入僅為去年同期的四成,雖然下半年土地市場回暖,但房地産企業在一線城市的出手頗為謹慎。 假若按2011年房産稅徵收金額近算,今年的房産稅收入大約在60億元以內。雖然同比增幅明顯,但土地出讓金下滑帶來的財政上的“捉襟見肘”,是房産稅收入無力扭轉的。 其實,從試點了近兩年的重慶與上海房産稅徵收來看,試點的房産稅力度並沒有起到影響房地産市場的預期目的,徵稅額及範圍並沒有大到調節剛需的目的,房産稅的影響在試點範圍內更多體現在心理影響上。 這份影響,悉數反映在租戶和購房者的恐慌中。新增的持有成本,或是平日零散的分攤在房租中,或是最終一併由購房者負擔了。而原本想要抑制的住宅持有者,並沒有受到過多的影響。 而房價上漲的腳步,亦未曾因房産稅而有所停歇。以重慶為例,2012年房産稅繳納的應稅單價,由2011年的9941元/㎡提高至12152元/㎡。 假若跳出房地産調控的思維來看待房産稅擴大,便會發覺,對房産稅的指責皆因過分不合理的期待。房産稅雖然推出在房地産調控加強的年份,但並不全是因為調控,房産稅作為一種長效的經濟手段,可在行政手段退出後,穩定市場。 我國現行的房地産稅收可大致分為流轉稅和保有稅兩種。流轉稅主要在商品的流通環節徵稅,受商品房交易額的影響較大,如契稅、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和所得稅等;而保有稅的徵稅對象主要為國有土地、自有房屋等資産的存量,受該類資産現有價值影響較大,如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主要受商業和辦公樓等經營性物業保有量和租金變化的影響。不同類型的稅收,對房地産調控的反應也有較大的差異。 房産稅的目的並不是單純為了打壓房價,實質上是以房産保有環節徵稅形成規範的經濟調節杠桿,包括對地方政府職能轉變的合理激勵,以及在配套改革中改變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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