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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學者近日在評説中美股市差異時説,兩者根本差異在於“美國股市是投資者的市場,而中國的股市是融資者的市場”。對此判斷,我雖不完全讚同,但仍覺得其中的含義很值得深入討論。 説美國的股市是投資者的市場,並非指美國股市是投資者説了算的,更非我們某些人想象的(或者説希望的)是保證投資者盈利的,而是説在美國股市上投資者的意見可以得到充分體現。這一點,對於我們理解
“股市應該是投資者的市場”這個命題是非常必要的。 過去,每當説起股市的“投資者化”這個話題時,評論家們總是以保護投資者利益為口號,而實際上在這個口號下總是轉彎抹角地尋求政策對投資者盈利的保證,這是有悖科學精神的。因為市場本該是公平的、充分的博弈場所,其本質是追求效率的最大化,而並不關注誰賺誰虧。在這個過程中盈利和虧損都屬正常現象,就像生老病死、優勝劣汰的自然規律。這種規律體現得越充分,市場的提升效率的職能就發揮得越充分,對經濟發展就越有好處,百姓福祗也就越能厚重。如果一味要求保證某一方的盈利,甚至袒護某一方利益,非但不是為百姓謀福,反而會因破壞規律而使經濟乃至百姓遭殃。如此“為民請願”豈不成了“禍國殃民”。所以説,科學理性的呼聲才是民意的真正喉舌。 從科學理性的角度講,充分體現市場本來規律、充分發揮市場本來職能才是人間正道,那麼,在討論市場改革的主題時就不能從狹隘的個體利益角度或者某一方的立場來評判是非,而應該站在市場的高度來研究規律、建立機制。市場要發揮提升效率的作用,就必須“傾聽”並體現各方意見,尤其是普通參與者的意見。而這個傾聽和體現的過程就是充分博弈的過程,最終讓各方意見都能在對方的行為中得以體現。 具體到股市當中,股票發行人應是被動的,他把股票發出來就是要接受市場對他的定價,定得高説明市場認可他(認可他對資源的使用效率);反過來,股票市場定價很低,説明市場不認可,他就該失去對資源的支配權,並通過這樣的“失去”把低效率者趕出市場。這就是股市的職能,是股市本該有的規律。 而市場的定價是由投資者説了算的,是投資者之間博弈的結果。表面上看,投資者的買賣行為是一種個人意志及取向,實際上卻是整個經濟社會對資源配置效率的取向的體現。美國股市之所以稱得上是“投資者的市場”,就是因為它的投資者的意見能夠得到體現,可以左右資源支配權的分配。説白了,就是在資源配置這個問題上,是投資者説了算,這才是“投資者的市場”的真正含義。 在滬深股市,價格雖然也是投資者博弈的結果,看起來也有投資者“意見”的表達,但事實上這意見是不被理會的,A股上市公司幾乎從來就沒有因投資者的反對或者支持的意見(股價低估或高估)而失去或者得到資源的支配權的事例。這種現象的後果十分嚴重。對投資者而言,既然意見無法産生作用,表達意見的原則性和科學性乃至於理性也就逐漸消失,最終被僥倖心理乃至賭徒心態所佔據,如此狀態下的定價,不可避免地會被炒作所干擾,以至於常常釋放出錯誤信號,干擾整個市場對經濟形勢的基本判斷。這種現象至少在某些局部確實是存在的。而對股票發行者而言,既然投資者的意見可以完全不去理會,也就失去了對股市最起碼的敬畏,變得肆無忌憚起來。最典型的體現就是不管多麼差的股票都敢炒。如此一來,得實惠者,上市公司也,上市也變成了融資的盛宴;而倒楣者,投資者也,因為他們的意見根本就與這個市場無關。 股市一旦變成融資者的市場,其危害遠不止股市本身。如果説股市真的是宏觀經濟是否向好的原因而非結果的話,那麼如果這原因就是錯的,結果又怎麼可能正確?直説了吧,國家的宏觀經濟怎麼可能在這樣的股市幫助下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實現經濟的合理轉型,進而實現整個經濟價值的全面提升呢?從這個意義上講,“把股市還給投資者”絕不是某種施捨,也絕不單單是對投資者的負責,而是對經濟發展自身的救贖。 把股市還給投資者,不是一個政策過程,而是一個市場制度建設以及機制培養的過程。美國股市之所以能夠表達投資者的意見,關鍵因素在於它有一整套産權轉移制度和搶購制度。由於有了這樣的制度,於是市場就會産生出投資者的意見足以發揮作用的機制:投資者認為某個公司不行(給出極低的股票定價),那這家公司就可能失去産權,進而失去資源的支配權;投資者認為某公司行(給出很高定價),那這家公司就繼續擁有産權,甚至獲得更多的産權,進而能支配更多資源。 滬深股市之所以被詬病為“融資者的市場”,原因恰恰在於産權轉移制度和搶購制度的缺失。我始終堅信,這才是中國股市改革成敗的最關鍵之處,一旦改革成功,受益的絕不僅僅是股市本身,而是整個宏觀經濟乃至整個經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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