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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説券商資管“信託化”,倒不如説資管業務回歸信託本源更為準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
的定義,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産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如此來看資産管理顯然屬於信託。 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由委託人依照契約或遺矚的規定,將財産上的權利轉給受託人,受託人按規定條件和範圍,佔有、管理、使用信託財産,並處理其收益。這樣一種信託關係在歐美金融市場被廣泛使用,Trust和Assets
management本就是一個含義。只不過在中國,信託公司作為特定的金融機構單獨存在,具有中國特色。 這一局面的出現有其特殊的歷史緣故,而得以延續至今則與我國的分業監管制度有很大關係。在我國,信託公司屬於銀監會監管,而開展資産管理業務的券商、基金和保險分屬於證監會和保監會監管。這就造成了同為信託關係下的分業監管。同一性質的業務分屬不同部門,最大不足就是割裂市場。比如險資無法投資信託,信託公司持股企業不能上市,而券商和基金投資範圍又遠不如信託廣泛。割裂的局面還一定程度上束縛了信託的發展,限制了主觀性。無論信託還是資管,都更像是一個通道。在銀信合作中,資金和項目都來自於銀行,信託不過是為銀行資産出表提供通道。這一情景如今也開始出現在銀證合作中,通道開始從信託換做券商資管。 顯然,誰都不願意甘做嫁衣,更何況是把資管業務看做最大創新點的券商。券商開始重視資管業務只是最近的事情。這是因為以往券商專注於傳統的三大業務,經紀、自營和投行,在市場面利好之下足以支撐券商的生存和發展。可一旦股市長期低迷,券商便不得不去尋找新的利潤點。與此同時,信託業則抓住機會,為資金提供了一個高效、安全的渠道,並開始高速增長。資管業務,這一基於信託關係的業務終於引起了券商的注意,並成為券商業務創新的重頭戲。 隨着監管部門的松綁,券商資管業務散發出了活力,並且越來越展露信託的本貌。券商的集合理財計劃和專項計劃,分別對應於信託公司的集合信託計劃與單一計劃。投資範圍的放寬,也使得券商與信託遭遇了正面競爭。券商資管正在“信託化”,但券商不應走信託的老路。過去幾年,雖然信託業規模迅速增長,但因為過分依託銀行,並未形成屬於自己的核心競爭力。任何金融機構的發展,最大的障礙都無疑是監管。拋卻此因素不談,券商資管業務進一步發展的關鍵,還是在於苦練內功。 資産管理的關鍵點有三個:資金募集能力、投資能力、風險管理能力。前兩點説通俗些,就是拉資金和找項目,這考驗券商的資源人脈、歷史傳承等綜合能力。而風險管理能力則是券商在技術層面大有可為的領域。相比於信託公司,券商更強於産品設計,産品設計的重點正是風險管理水平。 做好資管業務,另一個瓶頸則是人才。資産管理是一個跨領域、跨行業的業務,需要的是複合金融人才。最近金融圈裏討論最熱的莫過於資産證券化,這種熱議正體現出了資管人才的匱乏。銀行的人懂資金,投行的人有投資能力,但缺少的是可以將兩種能力結合的人才。更何況以往券商人士更關注上市和股權,缺少實業投資經驗,而資管要求的是實際的現金反饋。理念的轉變和技術一樣,都需要時間和實踐的積累,人才的儲備非一朝一夕能夠完成。 如今,資管人才的匱乏已經顯現,與以往挖角分析師、保薦人一樣,各大券商也開始在大力網羅資管人才。這不免讓人擔憂,資管業務會否像其他業務一樣出現一窩蜂的局面。缺乏差異化競爭,使得券商傳統業務惡性競爭,利潤下滑。資管業務的未來其實取決於券商是否有在一個領域精耕細作的決心,而非肥肉來了一哄而上,剩下白骨又一哄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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