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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於以往的“保增長”,現階段的“穩增長”要更加重視與轉方式、調結構的有機結合,更加重視人類與自然的和諧相處。 應對全球金融危機,我們要把發展綠色經濟作為我國推動可持續發展、促進經濟轉型的有效途徑,讓綠色經濟成為“穩增長”與“調結構”的引擎。 前不久,溫家寶總理在出席巴西裏約熱內盧召開的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上指出,應當積極探索發展綠色經濟的有效模式,把發展綠色經濟作為各國推動可持續發展、促進世界經濟復蘇的有效途徑。當前我國經濟面臨巨大的下行壓力,GDP增速已經降到四年來最低,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速、固定資産投資同比增速、出口增速等多項指標都降至近年來的最低水平。“穩增長”又一次成為政府宏觀調控的首要任務。 區別於以往的“保增長”,現階段的“穩增長”要更加重視與轉方式、調結構的有機結合,更加重視人類與自然的和諧相處。我國長期以來能源資源利用和配置的低效率和過度依賴資源消耗和環境代價的粗放型增長方式使我國付出了高昂的經濟和社會成本,對我國能源安全供給、生態環境保護造成巨大壓力,經濟增長面臨越來越嚴重的“資源瓶頸”和“環境瓶頸”。我國國內生産總值佔全世界GDP總量的9%左右,但能源消費卻達到了全世界能源消費總量的19%。我國單位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美國的3.3倍。過去20年間我國每年由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造成的經濟損失相當於GDP的7%—20%。據世界銀行測算,2008年我國環境損失相當於國民總收入的9%,而同時期的美國還不到3%。我國要在資源環境瓶頸的嚴格約束下實現“穩增長”,必須大力發展綠色經濟,通過“綠色轉型”實現人口、資源和環境的協調發展。 綠色經濟是一種以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經濟為主要內容,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産品附加值高、生産方式集約的一种經濟形態。綠色經濟綜合性強、覆蓋範圍廣,帶動效應明顯,能夠形成並帶動一大批新興産業,有助於創造就業和擴大內需,是推動經濟走出危機“泥淖”和實現經濟“穩增長”的重要支撐。同時,綠色經濟以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為重要特徵,以經濟綠色化和綠色産業化為內涵,包括低碳經濟、循環經濟和生態經濟在內的高技術産業,有利於轉變我國經濟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高排放的粗放發展模式,有利於推動我國經濟集約式發展和可持續增長。綠色經濟對就業有巨大帶動作用,據國際勞工組織(ILO)測算,轉向綠色經濟可以在未來為全球新增近6千萬個就業機會,目前各國政府都力圖通過推行“綠色新政”來擺脫金融危機的影響。歐盟早在2009年就啟動了整體綠色經濟發展計劃,並將在2013年之前投資1050億歐元支持歐盟地區的“綠色經濟”;美國提出在未來的10年間,投入1500億美元促進清潔能源經濟的發展;日本政府實施了名為“經濟危機對策”的新經濟刺激計劃,主打綠色牌;韓國政府制定綠色增長國家戰略和五年計劃,爭取在2020年前躋身全球七大“綠色大國”之列。 應對全球金融危機,我們要把發展綠色經濟作為我國推動可持續發展、促進經濟轉型的有效途徑,讓綠色經濟成為“穩增長”與“調結構”的引擎。為此,需要採取以下六條措施,積極探索發展綠色經濟的有效模式。 (一)要利用利益引導機制,培育綠色新興産業,推動綠色産業集聚,延長産業鏈,提升價值鏈,提高産品附加值。要完善資源環境價格形成機制,發揮價格機制的引導作用,通過投資審批、土地供應、融資支持、財政補貼和稅費優惠等政策工具,改變綠色生産的成本收益結構,積極引導企業培育和發展綠色新興産業。要加強綠色産業集聚區建設,依託現有高新區、經濟開發區,營造良好的軟環境,推廣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的兩型産業,推動綠色産業集群化。要根據産品工藝和生産工序的內在&&,在多個企業或産業間進行工業生態的鏈結,增強相關企業或産業之間的關聯度,延伸産業鏈條,提高産品的附加值,形成多産業橫向擴展和資源深加工縱向延伸相結合的綠色産業鏈。 (二)要加強綠色技術研發,培育發展綠色産業的人才,建立支持綠色産業的産學研合作體系和綠色人才培養激勵機制。要加強政府、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和社會中介組織之間的分工協作,廣泛建立並優化産學研合作體系。政府要加大對綠色技術的公共研發投入,構建利益補償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可設立專項基金用於支持綠色經濟企業的自主技術創新,推進引進、吸收和集成技術創新;企業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要聯合建立研發機構、産業技術聯盟等技術創新組織,形成支持自主創新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生態,共同面向綠色技術進行科技創新活動;行業學會協會等社會組織也要發揮其中介優勢,提供綠色技術交流&&和綠色技術引進渠道,促進綠色技術成果的擴散和商業轉化。要完善綠色技術和産品的質量認證標準,淘汰對生態環境危害較大的企業,保留具備綠色生産能力、符合綠色生産標準的先進企業。綠色技術的學習和擴散必須建立在一定的知識積累和人才儲備基礎上。所以,要完善綠色創新人才的培養激勵機制,建設綠色技術研發隊伍。通過發現、評價、選拔、管理和激勵等制度創新來培養一大批“頂天立地”的綠色經濟技術領軍人才和創新型企業家,借經濟危機契機引進國內所稀缺的海外高端人才。 (三)要完善金融投融資渠道,發展綠色金融,吸引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和股權基金等股權投資來發展綠色經濟,通過綠色信貸政策引導社會資金流向綠色産業。綠色新興産業對既有石化技術體系可能産生的顛覆性衝擊和高投入長周期的特徵使得對其的投融資面臨很多風險和不確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銀行信貸的獲取。股權投資具有市場篩選、産業培育、風險分散、資金放大、要素集成、促進合作等制度功能,是高新技術産業化的催化劑。支持綠色經濟必須發展以
“天使投資—風險投資—股權投資”為核心的投融資鏈,盡可能擴大其退出通道,吸引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和股權投資聚集對綠色經濟領域的投資,扶持創新型綠色中小企業。除利用直接融資工具外,還要鼓勵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對綠色産業進行重點扶持,針對可再生能源項目定向發放無息、低息貸款。要實施積極的綠色信貸政策,對商業銀行實施信貸窗口指導。通過加強對節能減排、新能源研發企業的信貸支持,嚴格控制對高耗能、高污染和産能過剩行業的貸款和對污染企業實施懲罰性高利率等措施,引導金融機構將資金投入到綠色經濟領域。 (四)要通過政府採購和綠色産品補貼等措施,刺激綠色消費,推動綠色生産和綠色消費良性互動。倡導綠色消費方式,有利於帶動綠色産業發展,促進産業結構升級優化。我國綠色消費市場潛力巨大。有研究表明,80%以上的歐美國家消費者把環保購物放在首位,願意為環境清潔支付較高的價格,而與國外相比,中國的綠色消費人群要少10到20個百分點,綠色消費理念的形成將促進中國綠色消費市場的開發。倡導綠色消費要利用經濟手段引導綠色消費,通過價格機制,加大對以節能環保為導向的綠色消費的補貼力度和信貸支持,刺激綠色生産和綠色消費。要加大政府採購對綠色産品的首購、訂購力度,為新興綠色産業産品打開市場,促進新興綠色産業研發和産業化。要在消費者中加強綠色理念宣傳,促進公民逐步樹立綠色消費觀,在全社會營造生態、適度、節儉的綠色消費氛圍。要推進綠色建築、綠色家庭和綠色交通建設,形成綠色消費與綠色生産的良性互動機制。 (五)要探索建立綠色政績考核機制,加快完善資源環境成本核算體系,把環境績效納入地方政績考核的硬指標。目前,北京、浙江等省市已明確要求將綠色GDP納入其經濟統計體系,並致力於將此作為地方黨政官員政績考核的一部分。但受限於自然環境固有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特點,污染責任難以明晰,多數地區只是在GDP指揮棒上塗抹了一層“淺綠色”。為此,要通過明晰資源環境産權、確定資源環境價格來完善資源環境成本核算體系,實現綠色經濟考核有據可依。要理順綠色經濟的監督管理體制,明確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的職責,從機制上做到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根源上,要弱化着眼於地方經濟總量的政績考核機制,而把萬元GDP能耗、水耗、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的排放強度等環境績效指標作為考核官員的硬約束性指標來督促地方發展模式的轉型。對於生態環境重要但脆弱的地區要建立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機制綜合試驗區,增強全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六)要加快修訂和制定綠色經濟相關法律法規,提高環境執法力度,逐步構建系統、高效的綠色經濟法律體系,強化法律的執行。發展綠色經濟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要着力加強多層次梯度立法和完善法律配套措施,為綠色經濟發展提供體制機制保障。要加快修訂《環境保護法》、推動《綠色經濟促進法》和《能源法》等相關法律的制定。鼓勵各地在國家立法的框架內,結合本地特色和實際,制定適合地方需要、可操作性強的地方性法規、條例、規章和政策標準。要統籌考慮循環經濟、低碳經濟、清潔生産以及節能減排等與綠色經濟相關的範疇,綜合處理好
《資源利用法》、《能源法》、《污染防治法》、《自然資源保護法》等法律之間的關係,保證相關法律之間的銜接與協調,逐步構建系統、高效的綠色經濟法律體系。法律的生命在於執行,特別要強化環境執法的重要地位。環境執法是實現綠色經濟法律體系貫徹落實的保證。要健全執法機構、培育執法隊伍,配套監督激勵機制,提升執法效率,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作者辜勝阻係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人民大學博士生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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