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補償制度改革是解決高房價問題的根本途徑
2012-09-17   作者:趙曉 史貴存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字號
  僅靠開徵房産稅、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等措施,還不足以改變高房價的現實。只有在政府財稅體制改革配合的基礎上,將集體土地徵收補償盡量向弱勢群體 (特別是農民和城市中低收入者)傾斜,才是解決高房價問題的根本途徑。
  當前,中國經濟下行壓力仍然較大。 8月,滙豐PMI終值從7月份的49.3降至47.6,創41個月新低,已連續10個月位於榮枯分界線下方。新出口訂單、就業指數創新低,企業庫存攀升至2004年4月有PMI數據以來的歷史高點。 PMI回落主要原因是外需疲軟,進而又導致內需不足。機構預測,8月份經濟數據難有驚喜,四季度或成為政策&&的窗口期。
  隨着部分經濟數據的超預期下滑,短期保持經濟“穩增長”仍需從需求管理方面尋找突破。縱觀當前國內外的經濟形勢,投資和外需兩架馬車的動力已不足,而且其對經濟長期發展和調結構不利。如此以來,擴大內需是防止經濟硬着陸的唯一出路。在此緊要關頭,我們不能再走回老路,而是要抓緊契機尋找擴大內需新路徑。
  長期以來,房地産市場扮演者“資金黑洞”的角色,吸收了大量的貨幣流動性。這不僅鎖定了中等收入者的消費需求,還易導致實體經濟資金鏈斷裂,引發民間信貸和地方債務危機。有如此一個 “流動性陷阱”,央行貨幣政策效果難免大打折扣,而且還會埋下通脹隱患。所以,當局應該多觀察已&&政策的效果,不能再在同一個地方跌倒。我們認為,當前的貨幣政策應慎用降息手段 (特別是在美國QE3齣&的情況下),並要多給財政政策留有空間。
  8月,全國100個城市(新建)住宅平均價格環比上漲0.24%。這是住宅均價自6月止跌以來,連續第3個月環比上漲。在經濟增長放緩、消費需求低迷、企業庫存嚴重的情況下,政府面臨“穩增長”又“控房價”的兩難。但如果考慮到,房地産調控對於釋放消費潛力、破除流動性陷阱的長期作用,那麼我們仍需要有足夠的信心,來堅持房地産調控措施不動搖。
  “一套房子吞沒一個中産家庭”,也吞沒了中國的消費能力。以北京為例,按照最新平均工資6000元的水平來看,想要在五環內買一套一居室房子,即使不吃不喝也需要25年,而且前提是房價不繼續上漲。別忘了,在我國這僅僅是購買到了這套房子的70年産權。看得出,城市住宅已變成某些利益集團掠奪工薪階級財富的工具。年輕人收入不高,每月工資近一半用於交房租,更難積累財富來買房。在這種狀況下,無論是租房還是貸款買房,無數中産階層的消費能力都已被高房價凍結。
  “房價飛漲”、“住房難”的問題是關係到國計民生的大事。它不僅影響老百姓生活的幸福程度,而且對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等方面都構成了威脅。解決這一難題的過程是一項系統工程,房地産市場需要政府規制的介入。自1998年房改以來,我國的房價上漲和政府調控就從未停止過博弈。到 2010年,房價依然如脫韁之馬,再次引發多次嚴厲調控。從“限貸”到“限購”,“史上最嚴”的這一輪樓市調控,終於讓房價堅冰動搖起來,下行跡象日漸明顯,房地産調控正朝預期方向發展。但如果現階段放鬆調控,重新走上過度依賴房地産拉動 GDP的老路,短期內可能會對經濟增長起到刺激作用,長期看則無異於飲鴆止渴。持續這樣的發展模式,會導致實體經濟不振,産業結構調整無法推進等問題,還會鎖定國內的消費需求,對於經濟的長期傷害遠大於短期拉動。
  由於住房具有商品和投資品的雙重屬性,隨着近年來房價的飆升,民間資本大肆涌入房地産市場進行投機。由此也導致的實體經濟空心化,是未來經濟發展急需填補的黑洞。例如,近年來溫州民企高價購地卻悉數被套,最終導致溫州企業不想純粹做實業的悲慘現實。很多企業,做了20年實業後,把資本全部放到了房地産業。如今隨着房地産市場泡沫的退去,其資産深度被套,資本貶值嚴重。房地産市場吸引了鉅額投資,抽空了實業生産的資本,經濟發展減緩,失業現象嚴重,最終導致消費市場的萎縮。
  分析房價的構成我們發現,土地出讓金和稅費佔房價五成以上,打壓房價需要從這兩方面入手。從2008年開始,全國土地出讓金增勢強勁,並在 2011年達到31500億元的歷史高點。 2008年城市地價監測結果顯示,全國29個重點城市的地價房價比均值為31.8%,而土地成本佔房産銷售價的比值也在不斷上漲。可以看出,土地的價格以及土地價格的快速上漲,是住房價格上漲的最大推力。另外,房地産商繳納的相關稅費總體佔其銷售收入的15%左右,而房屋建設成本佔房價的30%以上,地産商凈利潤佔房價的10%左右。
  為解決土地出讓金過高的問題,需要從土地徵收制度改革做起。土地徵收要遵從不損害公共利益的大前提。但在實際拆遷和土地徵收過程中,80%以上的情況是以商業盈利為目標的,並非出於為擴大公共利益而進行的土地開發。對於這些種情況,徵收土地應採取市場交易的方式來進行。否則,政府和開發商一起以公共利益為名義,強制徵收農民土地的問題就無法解決。另外,還有積極推行土地産權制度改革。土地産權性質改變後,可通過土地入股、改變稅收政策等方式,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最終,既能實現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的目的,又能有效控制土地價格。
  此外,隨着房産稅開徵技術日漸成熟,未來房産稅將成為地方重要財源。這無疑將緩解地方政府“土地財政”對土地出讓金的依賴,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緩解土地價格的高漲趨勢。我們認為,如果僅靠開徵房産稅、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等措施,還不足以改變高房價的現實。只有在政府財稅體制改革配合的基礎上,將集體土地徵收補償盡量向弱勢群體 (特別是農民和城市中低收入者)傾斜,才是解決高房價問題的根本途徑。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誌等數字媒體産品,版權均屬經濟參考報社,未經經濟參考報社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載、播放。
 
相關新聞:
[博客]集體土地徵收應如何改革 2012-02-24
集體土地徵收條例的首要之問 2012-02-22
規範農村土地徵收也是保護城裏人利益 2011-08-19
國土資源部組織起草集體土地徵收徵用條例 2011-08-17
應該嚴格限制土地徵收範圍 2009-06-18
頻道精選:
[財智]誠信缺失 家樂福超市多種違法手段遭曝光[財智]歸真堂創業板上市 “活熊取膽”引各界爭議
[思想]夏斌:人民幣匯率不能一浮了之[思想]劉宇:轉型,還須變革戶籍制度
[讀書]《歷史大變局下的中國戰略定位》[讀書]秦厲:從迷思到真相
 
關於我們 | 版面設置 | &&我們 | 媒體刊例 | 友情鏈結
經濟參考報社版權所有 本站所有新聞內容未經協議授權,禁止下載使用
新聞線索提供熱線:010-63074375 63072334 報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甲101號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證01004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