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價格欺詐恐“罰”而難“懲”
2012-09-06   作者:王聃  來源: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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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中旬,京東、國美、蘇寧三大電商發起價格戰,引發輿論爭議。發改委價監局初步調查認為,價格戰過程中,有電商的促銷宣傳行為涉嫌虛構原價、欺詐消費者。發改委將對此行為依法懲處,但目前還未有具體結論及罰款數額。
  將依法懲處電商價格欺詐的消息,已足以慰藉此前太多由興奮到失望乃至憤怒的消費者。8月消費疲軟,此時三大電商巨頭擺下擂&,或放言“價格永遠低於對方1元”,或營造出割肉以回報消費者的“義賣”氣氛,拼價的姿態與力度十足,消費者踴躍購買,結果卻發現不僅降價力度有限,許多商品價格不降反升,甚至出現低價低質的現象。鷸蚌相爭,消費者並非得利,甚至被欺騙。此種價格戰不是欺詐又是什麼?
  理性市場中,價格戰是應該存在某些價值底線的,這也正是《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網店信用評價指標》等基本價格法規的規則指向。電商價格混戰之下,發改委的即將嚴厲處罰的聲音,值得肯定。從一定程度上來説,它更體現出了價格主管部門對違法舉措的“不能容忍”。即便虛擬的網絡電子交易,即便價格欺詐是以相對隱蔽的方式進行的,但只要越了法規的雷池,就必須承擔相應的代價。只是,重罰之下,電商的價格欺詐行為就不會重演了嗎?或者,僅依靠罰款手段就能令電商敬畏於規則之前嗎?
  答案多半是否定的。原因在於,看似誘惑十足實則行欺詐之實的價格戰之所以會出現,本質上不過是電商巨頭們的“不得已之舉”。不必否定,電子商務模式在我國發展已有多年,且方興未艾,但它的整體行業水準依舊較低端。論實際盈利,它的“毛利率”低得驚人,一組在網上熱傳的數據是,幾大電商巨頭毛利率7%左右,遠低於國外20%的平均數。論發展模式,它更看重的是降低成本而不是創造差異性價值。低毛利率和簡單的盈利模式相疊加,自然很容易讓優勝劣汰的叢林法則成為電商巨頭的不二選擇。而價格戰,顯然是打敗資金鏈很容易斷裂競爭對手的自然選擇。
  發改委的價格懲處是行政手段,電商巨頭們的價格戰是不完善市場的衍生品,行政之手無法直接干預市場,它也無法從根本上消弭價格戰與價格欺詐産生的深層根源,電商價格欺詐註定“罰”而難“懲”。我甚至覺得,參與價格欺詐的電商巨頭並非不知此種行為之違法性質,甚至他們早已經估算好了可能面臨的處罰與結局。這其實是不難算清的經濟賬:與可能最多50萬元的行政處罰額度比起來,價格欺詐不僅帶來的收益更多,還有打垮競爭對手的機會。被逐利目標驅使的電商們自然會選擇後者。
  依法行政永遠是值得肯定的事情,不過,對於電商價格戰,確實需要更宏大的觀察視野去深度探討。否則,罰款雖能慰藉消費者之心,卻依舊無法避免類似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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