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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2012年以來全國沒有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話音剛落,接連發生多起礦難,令人心痛:新疆昌吉礦難,導致6死;四川攀枝花礦難,已導致45人死亡;江西萍鄉煤礦,導致15人死亡。如何有效遏制礦難頻發的勢頭,值得深思。
我國是世界最大的産煤國,也是礦難多發國。自2003年以來,我國已實現連續9年實現生産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雙下降”。“雙下降”的背後,是我國相繼&&了一系列法規制度和重大政策措施,推進和加強了安全生産工作。礦難頻發勢頭仍未得到徹底遏制,我們必須進一步探求礦難治理背後的深層次矛盾。
遏制礦難,需要用“鐵腕”加強安全生産執行力。我國不少煤礦自然開採條件惡劣,安全生産基礎薄弱。但是,遏制礦難頻發,不能只怪客觀原因,還要找找主觀原因,看看管理上是否存在漏洞,看看安全生産投入夠不夠、落實得怎麼樣。
遏制礦難,需要用“鐵腕”保障法制推行。要遏制礦難頻發,必須以鐵的手腕嚴格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強化安全生産企業主體責任、政府和部門監管責任及屬地管理責任落實,尤其要嚴厲查處事故背後的瀆職、失職和腐敗行為。同時,還需及時制定增加企業提取安全生産費用、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提高傷亡賠償標準等措施,切實保障每一位礦工生命安全和合法利益。
遏制礦難,需要用“鐵腕”推進體制機制改革。長期以來,我國煤炭行業的體制落後、僵化,煤炭資源的産權不夠清晰,資源價格也沒有形成合理的機制,因此造成了一些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的行為,一些煤炭企業産生短期行為。要遏制礦難,必須不斷改革創新。同時,還要通過職業信用管理的引入,使得採礦業從業人員能夠更積極、更謹慎地對待自己的工作,從而降低人為因素導致的礦難發生率。
遏制礦難,還需要有更廣闊的國際視野,積極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在美國,採礦業經過一百多年的發展之後已成為所有行業中最令人羨慕的安全行業之一,安全指數與零售業相當;在英國,已形成一整套嚴密的管理機制,連續多年礦工死亡人數為零;在德國,也鮮有煤礦事故發生。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德國,除了礦山自身和安全生産部門檢查之外,為礦工投保的保險公司也設有監督部門,不定期派員到井下進行巡查,一旦發現安全生産措施有不足,就會及時提出改進意見。
遏制礦難以及工業事故,是任何一個轉型國必然經歷的陣痛。採礦業儘管是個高危行業,但礦難並非不可避免。只有直面礦難治理難題,借鑒國內外經驗教訓,查找管理制度漏洞,採取“鐵腕”保障制度執行,才能防止帶血帶淚的礦難悲劇頻頻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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