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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昨日報道了《中報扯下康芝藥業高成長偽面具》,投資者感嘆再次中招。本欄認為,對於康芝藥業這樣明顯屬於人禍的上市公司,應該追究其上市過程中的人為責任,其中包括大股東、保薦機構、發審委,並且應該給投資者一個説法。 康芝藥業上市後第一年中報即變臉業績滑坡超50%,第二年中報再滑坡超70%,投資者已經無法相信其招股説明書中數據的真實性,根據這份招股説明書所述買入康芝藥業股票的投資者損失慘重,如果按照發行價買入並持有至今,虧損已經接近80%!這樣的一家公司,這樣的一份IPO,是不是應該有人對此負責呢? 首先是保薦機構,何為保薦,本欄理解為保舉和推薦,那麼在制藥行業本身沒有太大問題,公司也沒遭遇特別意外的事件,公司業績卻出現如此重大的滑坡,投資者都想知道,現在的業績和招股説明書的業績,到底哪個是真的。 事情既然已經發生,總要有人對此負責,如果發審委沒看出其中問題可以免責,如果保薦人手續齊全可以免責,大股東沒遭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也可以免責,那麼最終來承擔責任的只有中小投資者。即使智商再低的人都知道,中小投資者在康芝藥業的變臉問題上,是最無辜的。 或許誰都能猜到康芝藥業業績滑坡的真正原因,但誰也沒有確鑿的證據,最終中小投資者只能用腳投票,在一次又一次被傷害之後,投資者一定會選擇離開股市,不再買入任何公司的股票,這種誠信的缺失最終會害了整個市場。 根據本欄的觀察,雖説QFII看好中國股市,看好中國經濟的未來發展,但他們購買A股股票也不是什麼都買,QFII青睞的公司要麼是有外資大股東,要麼是和外商在業務上有着這樣或者那樣的往來,QFII投資A股,首先要回避的就是誠信風險! 如何重新建立A股市場的誠信,就必須對損害投資者的人員問責,不管是康芝藥業的大股東,或者是保薦機構再或者是發審委,總要有人承擔這一變臉責任,普通投資者的損失應該有人賠償。只有這樣,才能讓投資者以後還敢購買A股。 相比之下,大股東獲得募集資金最多,就應該由大股東對投資者先行賠付。不久前重組復牌的三湘股份,其大股東便承諾如果業績達不到既定目標,就由大股東進行賠償,類似的公司有不少,未來新股上市也應進行類似的承諾。 對於康芝藥業的大股東,應該由證監會出面委託審計機構對其財務數據進行審計,看看業績變臉的原因到底在哪,保薦機構和發審委是否存在過失,最終給中小投資者一個説法,也讓大家今後能夠踏踏實實地買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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