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票”治超載 越治越亂
2012-08-09   作者:肖華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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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河南省淮濱縣司機楊華開着一輛“超載”的大貨車,主動去淮濱縣馬集鎮的超限檢查站辦罰款“月票”。去年開始,當地貨車司機為了少被處罰,每月月初,到縣城的超限站交錢,不同車型繳納的費用不一樣:三軸車(前後有三排輪胎的汽車)需繳納5200元,兩軸大車(前後兩排輪胎)繳納4400元,小車繳納3300元。(《新京報》8月9日)
  “超載”讓人深惡痛絕。因為很多交通事故都和“超載”有關,也正因為 “超載”,有的公路和大橋剛使用不久,就破損不堪,減少了使用壽命。但淮濱縣通過“月票”來治超,不但不讓人歡迎,還讓人害怕。
  實在不知道月票收的是什麼錢,是收費嗎?可是國家並沒有這樣的收費!是罰款嗎?可在交月票的時候,司機還沒有違法或“超載”,罰款只能在違法之後進行。一個人還沒有違法,就要求預交罰款,顯然有違法律。
  按國家規定,三軸車載貨總量不能超過30噸,兩軸車輛不能超過20噸,但買了月票,就可以超過國家規定,只要三軸車載貨總量不超過45噸,兩軸車不超過35噸就行了。月票不是減少“超載”,而是允許人們超載,有了月票,就可以“超載”通行無阻了,這還是治超嗎?
  有了月票,有關部門就可以對司機違法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司機怎麼會把法律放在眼裏?他們肯定要把買月票的錢賺回來,所以,將會更加肆無忌憚地選擇超載。用治超來牟取部門利益,用法律做交易,這樣的治超不但損害政府形象,損害法律權威,還會越治越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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