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紅不是回報投資者的惟一模式
2012-07-24   作者:周科競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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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9日至20日,證監會主席郭樹清率調研組赴吉林、遼寧調研。郭樹清一行與吉林、遼寧兩地的上市公司、證券公司、投資者代表分別舉行了兩場座談會,認真聽取大家對證券市場改革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座談會上,證監會主席郭樹清説上市公司要回報投資者,讓人想起了投資者預期中的強制分紅制度,以及時下流行的上市公司解釋不分紅的原因,似乎只有分紅才是回報投資者,哪怕分紅之後股價出現貼權走勢。本欄認為,其實只要上市公司能賺錢、業績好,分紅與否並不那麼重要,給投資者的回報通過股價的上漲也能體現出來。
  現在一提到投資者大面積虧損的原因,有三個觀點一定會被提及:一是上市公司重視融資不重視分紅;二是績差股票長期在股市死扛不肯退市;三是新股超高價發行引起的新股投資風險。本欄認為,這些説法都有一些不太合理的地方,如果資本市場按照這個方向改革,可能最終會出現矯枉過正的結果。
  就説上市公司分紅吧,巴菲特的公司從來不分紅,但所有人都認可巴菲特的公司給股東帶來了巨大的投資回報,這就可以看出,投資者希望得到的是投資收益,而不僅僅是上市公司的現金分紅。如果有一家上市公司,每年堅持把全部利潤都以現金形式分配給投資者,那麼這家公司的成長性將可以忽略不計,雖然現金奶牛是很多長期投資者的摯愛,但如果一家公司為了現金分紅而錯過了高速發展時機,將是投資者最大的損失。
  投資者如果希望得到現金,一種方式是鼓勵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另一種方式是直接賣出股票,對於公司經營者來説,其實不需要考慮股東的現金需求問題,而應該把精力放在如何拓展公司自身業務上。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股東價值的最大化,這才是回報投資者的最根本方式。
  如果上市公司真的要向投資者分紅,也不應一味選擇現金分紅的方式,現金分紅雖然表面看起來回報了投資者,沒有股票分紅的“華而不實”,但是分紅後公司股價也會進行除權,很多時候,現金分紅的除權都會出現貼權的走勢,拿到現金分紅的投資者,很可能會撿了芝麻丟西瓜。
  不管怎麼説,上市公司分紅要根據企業的發展階段和實際情況來定,可以多分,也可以少分,關鍵是投資者認同,股東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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