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饅頭許可”,應為行政審批借鑒
2012-07-17   作者:往枰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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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甘肅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出通知,承認其去年4月1日啟動實施“食品加工小作坊許可證管理制度”在許可和處罰設定上缺少上位法依據,決定立即停止執行“暫行”了14個月的《甘肅省生産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許可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
  《暫行辦法》頒佈時,甘肅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在其下發的有關“紅頭文件”中明確&&,“要對商場、超市、零售商店和攤點以外,同時具有固定加工場所和固定工藝流程、傳統低風險的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實施加工許可管理”。這些規定,意味着“加工油條、賣個饅頭也要辦行政許可證”。因此,圍繞這個《暫行辦法》的種種爭議,也堪稱“一個饅頭引起的爭議”。
  不容否認,在當今社會環境中,食品生産和銷售監管的空白點非常多。而且,這些空白點,已經難以依靠現實水準的社會道德所彌補。因此,加強對食品生産和銷售的監管是絕對必要的。對這一點,公眾是有共識的。人們之所以對甘肅的“饅頭許可”《暫行辦法》頗多微詞乃至譴責,恰是因為在實踐中,許多監管部門,以許可代替監管,以紙面上的監管規定代替實際上的監管操作。更有甚者,有些地方和部門,還趁機以相關規制設租,築高准入門檻,對實際監管卻放任不管。
  據報道,《暫行辦法》在“暫行”的14個月裏,僅有500多家食品加工和銷售的小作坊按其規定申領了行政許可證,而遍佈街頭巷尾、數不勝數的各種食品加工和銷售的小作坊,對《暫行辦法》乾脆不予理睬,我行我素。如此,《暫行辦法》的頒佈,除了把《暫行辦法》及其制定部門置於尷尬的位置以外,既沒有改變當地食品生産和銷售的狀況,更沒有改變食品生産和銷售的監管狀況。
  《暫行辦法》在“暫行”了14個月後,被甘肅省政府法制辦叫停。依照《立法法》,地方法規的備案審查部門,可對同級政府機構欲行頒佈的地方性法規提出修改或撤銷的建議。但實際上,這個“建議權”一般只體現在備案審查的過程中,對已經“暫行”了一段時間、造成了實際後果的違法的抽象行政行為,卻起不到司法救濟的作用。
  由相關報道可見,《暫行辦法》被叫停,是甘肅省委、省政府共同啟動“效能風暴行動”的結果。所謂“效能風暴行動”,就是全面治理行政審批制度,清理、減少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因此,如果沒有這個“風暴”,類似審批制度很有可能還會延續其壽命。“風暴”不能常刮,這種清理和調整卻應該更長效、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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