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全國互認”能否財政兜底
2012-06-29   作者:新京報社論  來源:新京報
 
【字號
  國務院近日批轉我國社會保障“十二五”發展規劃,其中提出,將實現醫保繳費年限各地互認,並且能夠累計合併計算。“醫保能否異地轉移接續”問題,再次引發關注。
  新京報記者採訪發現,真正能夠實現醫保異地轉移接續的地方並不多。在北京工作4年的小夥兒準備回老家西安工作,北京人力社保局説可以轉移,但他去老家那邊一問,卻説轉不了。
  轉出地很樂意,但轉入地一口回絕,這是醫保異地轉移遇到的普遍問題。而這樣的問題不解決,對職工、尤其是農民工等流動性很強的群體,顯然不公平,會影響到退休後的保障水平。
  這種情況的出現,和當前制度設計的缺陷有關。2010年《流動就業人員醫保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建立個人賬戶的,個人賬戶原則上隨其醫療保險關係轉移劃轉,個人賬戶餘額(包括個人繳費部分和單位繳費劃入部分)通過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轉移。”但並沒有明確,用人單位繳納的劃入統籌賬戶的資金能不能轉移。
  因為醫保基金管理“現收現付”,轉出地自然不同意職工帶走統籌基金;但因為職工退休以後不用再繳納醫保,接收地卻希望得到此前的統籌基金(個人賬戶餘額金額太少,並不足以平衡退休後醫保支出),以便增強當地的支付能力。統籌部分能否轉移沒有明確説法,也就成了異地轉移的巨大障礙。
  要解決“轉出容易轉入難”的問題,最直接的辦法,是&&具體的統籌基金的轉移方案,即將統籌賬戶裏的錢,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給轉出地和轉入地。但這看似清晰的思路,落實起來並不容易。醫保基金本身是“現收現付”的不説,不同年齡段的人,醫療費用支出情況都不一樣,再加上不同地區醫療水平不一致,醫保統籌層次過低,職工的報銷範圍和比例也不一樣,要一刀切地推出全國統一的比例,未必就能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
  還有一種辦法是,不轉移統籌基金,只累計記錄參保人的繳費年限,這樣至少能保證職工退休以後的醫保待遇不受影響。但問題依然在於,轉入地出於地方利益考慮,未必肯“照單全收”。
  總而言之,醫保轉移互認的現實障礙,説到底是地方之間的利益衝突。各方的利益訴求達不成妥協和共識,光靠中央立法和行政命令,很難讓醫保關係真正隨人流動。但既然醫保轉移接續的主要障礙是“錢”,那能否通過中央和地方財政來予以解決?
  在目前醫療保險碎片化仍然嚴重的現狀下,能否成立全國性的醫保統籌調劑基金,地方進入統籌的醫保基金中按比例上繳入統籌調劑基金。這樣就可以不轉移統籌基金部分,而從調劑基金中拿出相應的數量對轉入地給予補償。調劑基金如不足,可以讓財政兜底。2011年全國財政收入超過10萬億元,很多地方財政收入也很可觀,可以考慮拿出一部分投入調劑基金。只要轉入地、轉出地不再是此消彼長的“競爭”關係,醫保轉入難的問題自可迎刃而解。
  當然,從長遠來看,醫保還是應在醫保統籌調劑基金制度試點基礎上總結經驗,逐步實現全國統籌,屆時醫保轉移難問題將能得到徹底解決。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誌等數字媒體産品,版權均屬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社,未經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載、播放。
 
相關新聞:
[網民關注]醫保接續須破行政區劃壁壘 2012-06-29
我國醫保繳費年限將實現各地互認累計合併計算 2012-06-28
廣東 年內可實現全省醫保城鄉統籌 2012-06-15
廣東年內實現醫保城鄉統籌醫療保障公共服務均等化 2012-06-15
醫保應盡量避免給弱勢者“二次傷害” 2012-06-13
 
頻道精選:
[財智]誠信缺失 家樂福超市多種違法手段遭曝光[財智]歸真堂創業板上市 “活熊取膽”引各界爭議
[思想]夏斌:人民幣匯率不能一浮了之[思想]劉宇:轉型,還須變革戶籍制度
[讀書]《歷史大變局下的中國戰略定位》[讀書]秦厲:從迷思到真相
 
關於我們 | 版面設置 | 版權聲明 | &&我們 | 媒體刊例 | 友情鏈結
經濟參考報社版權所有 本站所有新聞內容未經協議授權,禁止下載使用
新聞線索提供熱線:010-63074375 63072334 報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甲101號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證01004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