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能用“商業機密”為地溝油護駕
2012-06-25   作者:商旸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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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媒體暗訪位於南京市江寧區一生産“新型地溝油”的黑作坊。這種新型地溝油是由劣質腐敗的動物皮肉、內臟提煉出的動物油脂製成,對人體危害相當大,一旦流入食品領域,後果不堪設想。
  當記者詢問地溝油的流向時,有工商工作人員&&,作坊老闆將地溝油賣給了哪個廠家,銷售合同、發票等相關材料屬於“商業機密”,他們也不好調查。
  作為手握行政執法權的政府主管部門,給出這樣的回應,着實匪夷所思。因為任何所謂“商業機密”都不能凌駕於百姓的健康之上,一旦企業的生産和銷售行為嚴重危害到食品安全,即意味着已經超出商業的範疇而進入到公共領域,涉及公眾的權利。作為公權力的執行者,政府主管部門當然應該盡全力徹查,拿“商業機密”做擋箭牌,不免有推卸責任之嫌。
  做出這樣表態的不僅工商一家。據報道,對於地溝油的流向,質監部門&&,除非有證據表明,作坊的地溝油確實是流入食品渠道的,否則他們也管不了;食品安全辦&&,由於不能確定油是否流入食品環節,目前只能按照環保部門的處罰決定,再次勒令該作坊停産。  
  在這樣的表態中,我們不難發現相關部門的兩種心態:回避矛盾“繞着走”和推脫責任“踢皮球”。這是一種不作為行為,甚至可以説是惰政。誠然,地溝油一經售出,要迅速而準確地查明其流向,並不容易,但百姓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前,困難決不能成為監管缺漏的藉口。老百姓並不怕一時查不到,怕的是壓根兒就不想查。“商業機密”云云,真不該説。
  管理部門之所以選擇“繞着走”,有客觀困難的原因,也跟相關責任不夠明確有關係。假如在制度設計上、在獎懲措施上,該查的不查也無所謂,那這種事恐怕以後也難以避免。媒體報了,那查一查;不報,還是人家的“商業機密”。沒有壓力,自然會鼓勵懶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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