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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聖地亞哥市議會前不久投票通過“後院養雞合法化”,規定每家可飼養至多5隻母雞,但不能飼養公雞。這樣的規定在美國並非個例,紐約、鹽湖城、諾克斯維爾等城市均在修改法律,允許居民小規模家雞飼養。事實上,城市養雞只是人們對城市農業進行嘗試的一個縮影。 早在2003年,聯合國發展計劃署就對“城市農業”的概念進行了正式定義,即“為滿足城市消費者需求為主要目的,採用集約方式,利用自然資源和城市廢棄物,在分散於城市或郊區各個角落的土地和水體裏種養各種農産品,並進行加工和銷售的産業”。 將農業引入城市並不僅僅是因為城市居民想體驗農家之樂,城市農業的發展還在基礎性、拓展性和主導性3個層面上支持了城市的發展。 城市農業的基礎性功能主要是為城市提供糧食和農産品供給、加工和貿易以及就業機會和社會保障。作為一個城市經濟國家,新加坡自然資源匱乏,城市化進程使其耕地面積進一步縮小。因此,新加坡非常重視發展城市農業,重心放在高産值、高科技的現代化集約農業上,鼓勵在配備了先進設備的農業生物産業園中培育蔬菜、花卉等農産品。在滿足農業基本生産的前提下,城市農業的拓展性功能,包括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觀光休閒和文化傳承等也被挖掘出來。 在發展城市農業,特別是其拓展性功能的方面,日本是走得最遠的國家。日本政府提倡和保護城市農業,並摸索出比較系統的城市農業發展模式。其中,觀光型農業注重旅游資源的開發,主要是吸引游人去菜園和果園體驗農林之樂。這些農業公園在當地原有的農業形式基礎上發展,不僅供應了高品質的農産品,也提供了自然景觀和體驗型農業服務。日本社會還進一步開發出“農村留學”活動,讓青少年去農業公園和城市周邊的農村體驗農業生活,接受農耕教育,培養堅韌吃苦的性格。在整個社會的重視下,日本城市農業日臻成熟的主導性功能逐漸顯現出來。 所謂主導性功能,主要是指農業對經濟的有效緩衝,對工業進行吸納,使農業和非農業有效融合。位於東京的人力資源公司Pasona在新的辦公大樓內設計了一座農場,在一層的大花園、營養液栽培菜園和稻田中種植了近200種農作物,公司食堂每隔10天就會將採摘的蔬菜烹製成菜肴供員工品嘗,而灌溉和維護菜園的工作也由公司員工負責。 目前,不少國家都在充分挖掘城市農業的功能,尤其是在耕地資源稀少的發達國家,城市農業為其基本産品的生産提供了高效的解決方案,如德國的“市民農園”。城市農業不僅僅是“城市農民”享受田園之樂的“小打小鬧”,還是調整城市功能,完善其生産和生態結構,為城市可持續發展提供第一産業支持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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