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松書舍是非宜對公眾説分明
2012-05-30   作者:肖俠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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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金庸將耗鉅資建成的西子湖畔“雲松書舍”捐贈給杭州市政府。近日有人反映,雲松書捨已改為高檔會所,成為“少數人牟利、少數人觥籌交錯的所在”。
  有些人為此義憤填膺。但細究起來,雲松書舍能不能搞商業經營,或者可不可以改成會所,還應具體分析。
  雲松書舍當年由杭州市政府出地、金庸出資而建。建成裝修後,據稱金庸僅在這裡住了一個晚上,便無償捐贈給政府。自捐贈後,這處別墅就成了政府物業,更準確講應是個公益性建築。可以明確的是,既算不上“故居”,也談不上是文物建築。
  既然談不上是文物保護建築,如果金庸捐贈時又未就具體用途作過約束,雲松書舍搞經營活動應該就沒什麼問題。以往這裡除了有幾家文化機構入駐,平時也售票對外開放,並提供喝茶等有償服務。那時候,金庸大概不時還住在杭州,似乎並未聽説就此提出過異議。
  倘若因為這是金庸先生高風亮節的體現,地方政府就該把這幢建築當菩薩一樣供起來,投入人力財力進行維護保養,變成地方的一個負擔,想必這不會是捐贈者的本意。通過市場化運作來維持建築物的存續,這也是包括文物建築在內的一種常見做法。説句公道話,西湖免門票開放,這是利民之舉,但如果不允許景區搞活經營,地方政府恐怕也吃不消。對於這點,不必過於苛責地方政府。
  雲松書舍於2008年重新裝修後,乃由內部員工租下來提供會所餐飲服務。該處建築的租金由誰收取,如何安排,尚不得而知。但改變原先面向大眾開放模式,轉而從事會所經營,卻極易遭受詬病。原因就在於這種模式具有封閉性,並不符合公益性建築的公共性特徵。
  大多數旅客,不消費就難以入內,公益性建築的社會共享功能難免大打折扣。目前西湖邊有不少會所,如果屬於私人或單位租賃性質的,倒也無可厚非。換作文物建築、政府公益性建築,則應注重公眾感受,慎重行事。具體而論,有關方面對租賃單位的經營範圍和方式應有所限制,並保證給游客參觀提供便利。當然,為表達對金庸先生的充分尊重,也應考慮保留別墅內相關特色設施和展品。
  公眾對雲松書舍經營方式有所質疑,杭州市相關部門還應主動出來説明情況,並對不當之處加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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