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提升基金會公信力必由之路
2012-04-26   作者:傅達林  來源:京華時報
 
  基金會不能提前開捐贈收據、募款前後均要公示資金詳細用途,民政部近日發布了《關於規範基金會行為的若干規定(試行)》(徵求意見稿)。
  基金會在扶貧、教育、環境、醫療等領域發揮着積極作用。自2004年國務院制定《基金會管理條例》以來,我國基金會發展迅速,截至去年底已有2500個,總資産超600億元。
  基金會蓬勃發展的同時,由於相關法律規範滯後,也産生了諸如變相從商、監管缺失、善款去向不明等問題。特別是在市場化運作下,像紅十字會這樣的公募基金會,其資金獲得的途徑、數量、配置、用途及賬目等缺乏透明度,在很大程度上造成自身公信力危機。
  公信力源自社會行為的合規性和公開性,只有將基金會的運作和管理納入法治化軌道,將種種信息及時公布,才能防止自身發展的失序和公眾不必要的猜忌。為此,這份被稱為“最為嚴厲”的基金會行為規範,要求嚴格區分交換交易收入和捐贈收入,以確保在各個環節恪守公益屬性;規定對捐贈人的查詢應及時如實答覆,定期公布詳細的收支明細,通過擴大公開透明度體現對公眾知情權的尊重,並為公眾有效行使監督權提供基礎。
  從行業發展角度看,立法為基金會的規範化管理提供了可靠依據,也為社會監督機制的形成和效力發揮提供了規範指引,有利於形成一個健康有序、公信度好、運行效率高的健康發展環境。或許立法在效力位階、可操作性及相關責任追究上還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但更重要的問題無疑是執法。只有從執法環節真正激活公眾監督,暢通司法救濟機制,通過嚴格監管最終促使基金會形成法治化的發展路徑,才能杜絕利益衍生的各種問題,塑造基金會的公信力,促使基金會良性發展。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誌等數字媒體産品,版權均屬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社,未經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載、播放。
 
相關新聞:
公開成本的價格聽證才有公信力 2012-02-02
重建市場公信力需要長久不懈努力 2011-12-01
確立公信力是股市改革的基礎與核心 2011-11-18
“短命高速”讓政府公信力再受傷 2011-09-29
亂象不斷 文物鑒定公信力何在 2011-09-07
 
頻道精選:
[財智]誠信缺失 家樂福超市多種違法手段遭曝光[財智]歸真堂創業板上市 “活熊取膽”引各界爭議
[思想]夏斌:人民幣匯率不能一浮了之[思想]劉宇:轉型,還須變革戶籍制度
[讀書]《歷史大變局下的中國戰略定位》[讀書]秦厲:從迷思到真相
 
關於我們 | 版面設置 | &&我們 | 媒體刊例 | 友情鏈結
經濟參考報社版權所有 本站所有新聞內容未經協議授權,禁止下載使用
新聞線索提供熱線:010-63074375 63072334 報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甲101號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證01004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