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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目前的市場信息,可以認定全面推進房産稅已是既定方向。相比於預測誰會成為第二批房産稅試點城市,討論未來房産稅擴容的路徑和具體方案可能更有意義。 在這一過程中,明確開徵房産稅的目的可能是首先需要厘清的一個問題。從目前高層表態來看,推進房産稅改革試點更多意義上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由於房産稅的具有特殊性,全面推開後,其在客觀上將起到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的作用。 按照這一路徑,新一輪的房産稅改革試點可能會致力於摸索如何給予地方政府一個長久而穩定的收入來源,進而取代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這也意味着新一輪房産稅試點內容可能會顯著有別於目前的滬渝方案,即更多的涉及保有環節,對“存量房”進行徵稅。在目前上海和重慶試點方案中,兩個城市試點範圍均較窄,上海完全缺乏對“存量房”徵稅的性質,因此對市場的影響力非常有限;而重慶雖然門檻較高,但因為涉及到“存量房”,市場還是感到了一定的壓力。 因此,如果新的試點內容更多的觸及“存量房”,需要的配套改革措施可能會更多,畢竟這一層面上的房産稅改革試點,已經不可避免的涉及到現有的土地出讓金制度。如何解決重復徵稅的難題,將是房産稅試點能否進一步深化的一個關鍵。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就認為,房産稅既是稅制改革的重要部分,又承載着公眾對調控房價的期待,牽一髮而動全身,有各種利益關係需要協調,因此在試點推開時必須堅持穩步推進的原則。 如果對“存量房”進行徵稅,在對其它房地産稅費進行相應調整的同時,政府還需要解決一些具體的技術問題,即以何作為稅基。如果按照市場評估值來計算,又如何確保評估方式的科學和合理?在這一方面,目前進行的滬渝試點並沒有給出成熟的經驗。 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湖北鄂州、湖南湘潭正在進行的物業稅“空轉”落地嘗試可能是一個有益的借鑒。此前,鄂州所實行的物業稅空轉,是將房産稅和城鎮土地稅合併在一起,按照房産的市場評估值計徵。徵收範圍仍為營利性房産和出租房産,不涉及居民住宅的部分,改革的原則是保證稅負不增加。 這樣的改革符合“先易後難”的策略,但一旦對企業、單位房産試點成功,就有望解決目前對房産徵稅中的技術難題,進而順利延伸到個人。但在政府層面的第二批房産稅改革試點中,是否會採取類似的路徑還需觀察。不過多數市場人士認為,儘管房産稅改革試點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全面推開可能還需時日,但也僅僅只是時間問題,未來房産稅將逐步代替限購、限價等“應急”調控政策,逐步建立起房地産宏觀調控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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