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説當下樓市庫存嚴重,若探究樓市的庫存構成,定會發現開發商與炒資是相互牽繫的兩個責任主體。供給結構的長期扭曲,乃是這兩者之間強化傳遞形成事實上的操縱同盟的後果。調控,就是使這關係項逐一斷裂,炒資們也就各自“抱蔓而歸”,這個“蔓”就是積壓。現在的關鍵在於,炒資産生的積壓若不能得到清算,樓市最終難以出清和重新構建。 炒買不算消費,只是一種過程間的傳遞,目標是再轉手,可説它永遠處於交易狀態,不是在交易,就是在覓取入場機會。一套房屋由開發商轉到炒資手裏,供給關係尚未着地,須得到真正的消費者來接手,才算得上一個完整的被實現了的供求關係。而炒買行為不是真實的需求,不能成為消費終端,只是延長了供給鏈條及程序。調控一來,滾沸不再,速度過慢沒有來得及脫手,供給只有到此為止了。這代價首先只有作為供方的炒資來承擔。 如此,就不難看出炒作房地産的不可靠。經濟講究可持續性,最安全的莫過保持勻速,這需要穩定的、真實的各種要素及關係來維持與確保,而炒買行為,是最需要避免的。它非但創造不了財富,還要損害社會財富的積累。通過中間傳遞,把利潤盡數掏走了,把全部的債務危險轉移到陸續陷入的普通居民身上。換言之,假如一個社會都在為這種二轉手現象掏出成本,炒作相應也就成了一種社會性負債。 雖然資本運作在今天已被最大化地接受並得以推行,但若據此將房地産市場也改換門面而成為另一個翻版的資本市場,則與建設有效率的真市場的本質相悖,反倒幫忙粉飾了其過度虛浮的商業假面。一個資本導向型的樓市,註定沒有贏家。 比之於開發商環節産生的供給積壓,炒買的庫存風險要高出許多。在一個強大的形勢面前,炒買的不能流通危害可能由於炒買主體的心理耐受力之不夠而草率衝動以致砸盤,這行為一經發生,必會引發對於庫存遲遲難以去掉的集體恐懼。因其群體過於分散,加之炒買主體比之於開發商的集團性生存策略要缺乏更多彈性,在一段時期內只有形成梗阻進而將其壓力轉加於市場,除非他們的資金儲備異常充分,否則別無出路。 相比而言,開發商的庫存風險尚屬可控,因其積壓既是顯見外露的,可以數字量化出來。況且調控彈壓住炒買資本,使一部分庫存得以回避炒資而直接與剛性需求接觸交易,發揮價格杠桿作用做去庫存處理。而炒買積累的庫存風險則無法被切實掌握,在傳統上既脫離於統計,實踐中又難以詳細估量,分佈、構成、總量概不能知,有如無形陰影。此亦可見,當前整個市場的庫存風險,實乃炒買方庫存積壓不去的風險。這問題有兩面,一面是市場內的炒資已有之積壓未消,一面是後繼游資被政策大幅拒之於市場外,又帶來市場新增的庫存壓力。有監控的10個城市新房總庫存眼下已達5900萬平方米,冰山可見其一角。僅北京一市,去年奔走在一線的中介機構已有1000余家關門歇業,開發企業退市的則有473家之多,這個局面受整體的炒買關係退潮所決定,其勢已明。可以這麼説,開發商之死,不死於調控,實則死於炒資之手。 僅就技術層面考察,炒買行為也已無法立足。設想在一個高度成熟的市場,其供需格局本應大致齊平對稱,如果有增生性的資本力量突入進來,局面將為之破壞。在很長一段時期內,國內樓市只側重供給,卻不太重視需求,至少是將之置於一個次等附從的地位,從而走入一個以供給來引導需求駕馭需求的怪異模式中。諸如大戶型、高檔房何以會成為壓倒性的甚至比例獨大到對所有普通住房種類造成擠兌的供應類型?無非是炒買資金誘導出來的一種超出實際的供給偏好所致。最終開發商們把所有需方都想象成極富購買力者,這種強硬設定逼得大家因其必需而都要去舉債加以適應。炒資的存在,至此使供給關係極端異化,不再是供給對需求,而是供給對供給。此所謂供給對供給,不過是一種資本對資本的供給關係。這是可以解釋清楚的。開發商把房屋傳遞給炒資,炒資再來一輪傳遞,如是而已。這樣的市場只有供給而無需求,或者説誤將供給關係替代了供需關係,當然缺乏基礎性支撐。若不儘早摒棄此種市場推進模式,樓市必會走進死胡同。目前的狀況,利害權衡,行動及時,代價或許是可接受的,也是最低的。 筆者相信,今日的調控布局若能繼續,則有將炒資一網打盡的可能。此後的策略,非得有市場縱深結構的改造不可,首當其衝的一大要務,就是盡全力培育真實需求,深耕厚植,以擴張其規模。為了不使炒資趁隙佔了先機壯大陣營,弄得市場倒懸,現在要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盡力對沖掉後炒買時期出現的大量積壓局面,力求供需對應關係回復到位。真實需求一躍而掌握了市場,則炒買積壓之風險徹底解除有日,樓市將打開全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