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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國務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即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徵增值稅。財政部進一步解釋稱,指出這裡的蔬菜包括各種蔬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而且明確了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於可享受稅收優惠的蔬菜範圍。 這條政策的&&,讓蔬菜盡情、徹底地享受“天下無稅”的待遇了。 國家向來對農業的扶持不遺餘力。早在1994年我國增值稅制度大改革時,就規定增值稅對一般貨物或商品銷售都採取17%的稅率計徵,但對農産品銷售按13%的稅率計徵,而且,還規定農業生産單位和個人銷售自産初級農業産品,免徵增值稅,意味着蔬菜在“生産”環節,早已是免徵增值稅的,但對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13%的稅率計徵增值稅。 這次國家再次&&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其結果是蔬菜在生産、流通環節均以無增值稅狀態銷售到居民手中。 有人以為,蔬菜以“無稅”狀態進入市場,菜農、菜商獲益最大,其實獲益最大的是消費蔬菜的居民。增值稅最大的特點是價外稅,即其稅負最終轉嫁給消費者。表面上菜農、菜商是增值稅納稅人,但實際上增值稅最終的負擔者是消費蔬菜的居民。所以,對蔬菜徹底免徵增值稅最大的受益者是消費者,是居民。 菜農從免徵增值稅的獲益不如對蔬菜“徵稅”,但需採取零稅率。有人説,這好像是開玩笑,因為零稅率和免稅是一回事。其實不然。對菜農銷售蔬菜採取零稅率計徵增值稅,意味着不僅菜農自己銷售蔬菜不用交增值稅,而且菜農為種菜購進種菜用的貨物所含進項稅可以抵扣,這相當於讓菜農獲得一筆“退稅”。 蔬菜最終以無稅形式進入到菜市場,其結果是菜價會下降。為什麼國家選擇此時&&此項稅收優惠政策呢? 首先,我國通脹形勢依然嚴峻,儘管在國家收緊貨幣政策的情況下,近期物價有所回落,但並不意味着通脹警報可以消除,未來我國通脹的壓力依然較大。蔬菜是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蔬菜價格下降對居民生活是有好處的。國家在對蔬菜生産環節免徵增值稅的基礎上,在對蔬菜流通環節免徵增值稅,有利於菜價下降,從而有利於物價總體水平下降。 其次,通過結構性減稅拉動經濟增長。近期,政府&&了一系列結構性減稅政策。政府&&結構性減稅的目的顯然是希望一方面通過貨幣政策控制物價,另一方面通過寬鬆性的財稅政策拉動經濟增長,實現無通脹式經濟增長。從理論上看,這是一種新供給主義,即通過結構性減稅來刺激增長,而不是通過全面式的減稅來刺激經濟增長。舊供給主義的主張是全面減稅,而新供給主義是結構性減稅,即對某些商品減稅,如這次對蔬菜流通環節減稅,同時對一些高污染、高耗能的商品增稅,即在沒有大規模影響稅收收入的前提下,又通過減稅政策刺激了經濟增長。 最後,這次對蔬菜流通環節免稅,是國家一系列惠農政策、鼓勵農業生産政策的有機組成部分,是鼓勵農民從事農業生産的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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