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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深股市開辦創業板的目的,是為中國經濟發展開拓一條新的道路,以加快中國的創新型企業的融資速度,為促進中國的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大力發展增添活力,為催生創新經濟模式創造條件。 然而,創業板開市迄今,部分上市創業板的企業不僅沒有了新的創新能力,還喪失了創新動力。這些創業板企業上市的目的,並不是為了獲得新的生長空間,在相關領域打開一片新天地,而僅僅是為了到股市盡快兌現。所以,一些創業板企業籌備上市融資時,不顧實情,想方設法吸引到高倍的超募資金。為此,在融資上市前,盡一切可能把財務報表做得漂亮。獲得高額融資後,則或用於非企業的創新投資,或存銀行吃利息。更有一些創業板企業的高管和核心人員,在股票上市後,想的就是怎麼把持有的股票在二級市場套現,落袋為安。試想,在這種情形下,企業怎麼可能還會有創新動力?生産經營又怎麼上得去? 兩年來,我們見識了不少這樣的創業板上市公司的故事: 先是業績迅速變臉。由於不少企業是包裝上市,甚至化粧上市,上市後無法持續包裝或化粧,立即原形畢露,企業生産經營大幅下滑。 接着是企業高管和企業中的核心人員紛紛離職,為在股市中套現準備條件。創業板企業上市造就了大量千萬富翁、億萬富翁,不少人一夜暴富後,便喪失繼續奮鬥的動力,企業遂喪失了不斷創新的動力,就一心等着股票限售期的結束。 伴隨着以上兩大趨勢,創業板股票在經歷短時間的炒作後,股價便一落千丈。這不僅使大多數創業板股票成為投機的對象,甚至有些創業板股票上市不久就跌破發行價,嚴重打擊了二級市場投資人的持股信心,嚴重危害市場的健康。 那麼,怎麼才能保證創業板企業長久創新的動力?怎麼才能保持大多數創業板的歷久彌新?怎麼保持創業板投資者恒久的投資信心?現在的監管思路,往往從加強發行保薦人、保薦機構和上市審核人員的責任心,加強對企業、發行保薦人和保薦機構的監管,強化發行審核和提升專業水平等方面着手。這些由提升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和專業人員的專業水平出發的措施,固然重要,但僅僅靠這些,是難以治愈這些痼疾的。事實一再證明,在資本巨大的誘惑面前,很多道德的防線,往往不堪一擊。 筆者以為,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在於從制度上確保創業板的健康發展,從制度上保證創業板企業的發展長久動力,這就不能不考慮修改現行的創業板股票持有制度。比如,將現行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首發股東的一年限售期和企業高管離職後的六個月限售期分別延長至三年後或五年後,這樣做,至少在大量的市場分析人士和更廣大的股民的火眼金睛持續關注下,企業的財務報表,繼續三五年的包裝或化粧的難度將大大提高。尤其是現在愈益嚴厲的企業的財務審計之下,這就可以大大減少企業的包裝或化粧上市現象。 而將企業高管離職後減持股票的時間延長到三年或五年後,是從制度上限制了創業板企業高管和企業核心人員對企業的短期投資行為和短期思維模式。因為如果企業高管對企業仍舊是短期投資行為和短期思維模式,股票上市後,不思進取,企業不能維持不斷創新高速發展,企業不能長久做出業績,股價就不可能維持高位。股價下跌,企業高管和企業核心人員持有的股票價值就會大幅打折。這就逼迫企業的高管和核心人員繼續為企業認真服務,對股民的利益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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