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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期
2011.11.1
樓市“限購令”,大限將至?
近日住建部部長姜偉新&&,限購政策是不得已才採取的辦法,待住房信息完善後,就不必再採取限購這種行政色彩濃厚的辦法。此言引發輿論對限購政策退出時機是否成熟的討論。有人認為政府對樓市的管理,更多應採取市場化的原則,城市住房限購令應取消。也有人認為,當前房地産宏觀調控剛見成效就放寬限購,將使得調控努力前功盡棄。
李一戈:行政調控應適可而止
舒聖祥:此時放寬限購將使調控前功盡棄
雖然各地&&“限購令”的初衷,是為了抑制投資投機行為,遏制房價上漲,我對此&&理解,但並不&&這種行政調控措施在法理上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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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行政手段的限購政策終有一天會退出,但顯然不是現在。那應該等到全國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完好、保障房建設計劃全部落實到位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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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哲:限購政策應及早擇機退出
葉檀:房産稅終將徹底取代限購令
既然我們要求這些“很受傷”的業主尊重價格有漲有跌的市場規律,那麼政策方面也要尊重價格配置資源的市場規律。
目前取消限購令,無異於自取其敗,調控主導者自取其辱。等到有一天,房産稅可以順利推出了,中國的房地産市場改革也就成功了一半。
昆明張三:調樓市不能一“限”了之
潘晟:限購仍是當前樓市調控“利器”
似乎市場經濟環境下只有通過像限購這樣的抑制消費政策才能穩住價格,但結果是,“越限越漲”在上半年依然表現突出。
本輪房地産調控的思路,是通過短期行政手段壓制需求,為房地産市場相關制度建設贏取時間,而限購政策無疑是這一思路的核心政策。
伊歌:限購出於無奈正本還需清源
證券時報評論員:限購政策並非違背市場化之舉
如果不是近一年來貨幣政策逐步收緊水喉,不是一些大中城市的房價已令地方政府高處不勝寒;出於無奈的“限購令”,未必能起到“一些作用”。
在現行限購政策下,反映了更真實的房地産市場的供求關係,當前房價的下跌,只不過是清除前期投機成分之後的一種回歸。
易憲容:
一當前的爭論,並非要取消住房市場限購令及限價令,而是要加大房地産的市場化改革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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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立凡:
相對於限購的剛性,稅收手段可以起到更適合的市場導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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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江:
政策的朝令夕改、搖擺不定,才是對市場破壞性最大的行政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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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文軍:
調控之手不能松軟,要緊些,再緊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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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豐慧:
為何説限購令是
“不得已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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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紅旭:
房産限購何去何從
南都社論:
住房信息系統與限購之辯
馬光遠:
慎言“取消住房限購令”
經濟參考網綜合,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 責任編輯/美編:張小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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