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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裝備製造業,我覺得最重要的,就是一定要自己做裝備。可以合資,但不能合資組裝産品,要做産品。作為落後國家,我們一定要學習技術。 技術從先進國家轉移到落後國家,需要後者有能力學會。為什麼技術轉移在有的國家有效在有的國家無效?小學生的能力沒到,不能教其大學知識。“引進技術”如果不是建立在自己的研發經驗基礎上,無論從國際學術界公認的理論看還是從中國的實踐經驗看,都不會帶來“消化、吸收、再創新”,只能導致技術依賴。 “引進、消化、吸收”與“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是兩個本質不同的模式,區別的關鍵在於是否具有自主的産品開發平台。 近20年來,我國裝備工業所實行的技術引進政策一直是追求國産化,也就是在引進外國産品設計或全套系統設計的前提下,由中國境內的企業按照外國的設計製造出産品。我們的目標一直是提高國産化率。可是國産化不能反映一個國家自主創新的能力。即使國産化率達到100%,設計還是別人的,我們永遠是組裝者。以波音787為例,波音公司自己只造10%,其餘90%全是外國生産的。它的國産化率是多少?可除了波音公司,誰也不能讓它飛起來。 自主化則完全不一樣,至少有3個標誌:一是能夠自主開發産品和工藝;二是擁有對自己産品的知識産權;三是能夠自主控制技術學習的過程。 如果要達到自主化,技術學習者必須建立起自己的産品開發平台,這是實現“再創新”的必要條件。即使仍然需要學習和吸收外國的技術知識,也不需要採取全套引進的方式。 在自主化模式下,中國企業的産品可以集成大量國外供應商的零部件,所以零部件的國産化比例可能比國産化模式下的比例更低。但由於我們掌握着産品開發和市場開發的主導權,所以能夠以系統集成者的角色,去控制技術的演進,掌握利潤的源泉。(熊建
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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