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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是茅&白酒“耍酒瘋”,價格飛漲,另一邊則是茅&葡萄酒包裝著作權爭執不下。在這個中秋節裏,茅&又一次受到公眾關注,而這場耗時已達半年多的茅&葡萄酒包裝著作權糾紛終於在節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結束了一審的最後一次開庭,等待的,將是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的判決。 9月9日,《國際金融報》記者旁聽了茅&葡萄酒包裝著作權案的庭審。此次是將涉案的三款茅&葡萄酒包裝一併進行審理(此前已單獨審理完另一款包裝),在法庭上,原告方(馳譽國際廣告(北京)有限公司)依然堅持要求兩被告方就侵權行為進行道歉並賠償相應損失;而兩被告方即全世好(北京)貿易公司(茅&葡萄酒的代理商)與貴州茅&酒廠(集團)昌黎葡萄酒業有限公司也堅持認為其包裝設計並不涉及侵權,應按合同糾紛來進行處理,同時希望能在庭下調解。 時任馳譽國際廣告(北京)有限公司首席設計師的劉聖夫9月9日出庭作證。據其介紹,在全世好公司委託馳譽公司設計上述幾款産品的包裝之後,馳譽公司的設計團隊便開始進行對市面上紅酒品牌的實地考察,同時,要求茅&&提供專屬於茅&葡萄酒的素材資料以供設計時參考及商業應用,在對素材進行篩選及進行整體設計和圖像效果處理之後,於2009年4月27日印製出《茅&葡萄酒系列規劃設計方案》,並得到了茅&葡萄酒方的修改建議。 劉聖夫&&,其於2009年5月7日對設計方案進行了局部調整,並於2009年5月8日應茅&葡萄酒方的要求,向前述茅&葡萄酒公司發出了一份《茅&葡萄酒整體策劃﹑設計價格單》。之後,將設計方案印製到招商手冊中,由被告方之一帶去西北招商時使用,但最終發現,手冊丟失了一部分。 最終,馳譽公司被告知方案未被採用,而選擇了另一家設計公司設計製作的産品包裝和宣傳手冊。在相關産品最終上市銷售之後,馳譽公司才發現,四款産品的包裝與其當初的設計相似度極高,涉嫌侵權,在數次協商無果之後,決定訴諸法律。 據相關人士介紹,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已兩次組織技術力量對涉案的兩家設計公司設計師的電腦進行現場錄像勘驗,結果顯示,馳譽公司的作品形成時間是2009年4月27日至5月7日,茅&葡萄酒方簽約的那家設計公司的作品形成時間則為2009年7月。 在對比其中一款設計方案效果圖與茅&葡萄酒實物産品時,劉聖夫認為,實物産品從名稱策劃、瓶標畫面構圖、文字版式及字體、色彩運用、設計元素等方面進行了方案剽竊。“除了包裝外盒採用木質材質外,木質包裝外盒上的所有應用元素都涉嫌侵權,因為這些元素都是從我們的瓶標創意元素上延展而來的。” 目前,兩被告方堅持認為此案不涉及侵權,而只是一個合同糾紛。兩家被告的代理人認為,原告當初設計方案時,茅&葡萄酒公司和運營商都參與其中,雙方對設計方案的著作權應是共同享有,因此不存在侵權行為。 據相關人士介紹,如果判定為合同糾紛,那就意味着茅&葡萄酒公司只是沒有及時付賬,這筆錢會遠遠低於原告在訴訟中提出的賠償要求即200萬元。 但實際上,對於茅&這樣的大公司而言,一兩百萬的賠償恐怕並不困難,只是,“侵權”的罪責卻顯然無法承受。此前,該公司的一位高層便曾向《國際金融報》記者直言:“茅&從不侵權。” 據記者了解,法官已要求原告與被告代理律師在庭審結束後的7日內提交書面代理詞。之後,將對茅&葡萄酒四款産品的包裝著作權審理一併做出正式的判決。由於此案已經被延期至12個月內審理完畢,因此,目前,尚無法確定具體的判決下達時間。但據相關人員透露,最終用時可能不會太久。業內也有律師向記者&&説:案件的本身其實並不複雜,但由於牽扯到茅&這樣的大品牌,便讓這個案子更加受到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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