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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哈爾濱市委領導就保障房定下了如下規矩:一是不準改變保障房的性質,必須是政府直接幹,而且是真幹;二是絕不允許造假,不允許出現質量問題,誰在這個問題上犯錯誤,就是犯政治錯誤;三是政府準備賠100個億。 城市領導下決心建保障房,政府準備賠100個億。喜的是向外界傳遞一個信息,在解決民眾住房難的問題上,政府是動真格的舍得投入了,也讓那些仍舊沒房住或住在陋室之中的中低收入者有了盼頭。憂的是建保障房準備賠100個億,對於一個經濟不很發達的城市而言,可不是一個小數,哈爾濱如何消化如此巨大的投入呢? 政府投入是需要精密計劃的,不能僅憑領導拍腦袋瓜子做決策,更不能為了凸顯領導的政績和能力置保障房建設的整體計劃於不顧。從這一點來看,政府準備賠100個億用於保障房建設顯而易見是缺乏根據的,更多地反映領導的主觀和決心,往往會助長“有條件要上,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的盲目蠻幹思路,對保障房建設整體目標和資金投入是不利的,對於城市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同樣有害。 對於地方政府而言,保障房建設的資金投入非常大,90%需要由地方政府負責配套,資金的籌集存在着一定的困難,土地出讓收益雖説來得不少,可城市攤子越鋪越大,支撐建設超常規發展的地方債早已債&高築,保障房建設資金的缺口依然以借地方債來堵,這會進一步導致地方債的發債規模變得無法控制,造成城市債務的累加,勢必形成地方債的高風險,這種只顧本任期出政績,不問下屆如何來還債的短視行為,讓繼任者承受過多過重的債務責任。 現在,保障房建設形成熱潮,各地各出奇招,拼開工、拼進度、拼時效成為一種潮流,城市之間相互攀比愈演愈烈。由於保障房建設考核只講進度不講質量的弊端,造成了保障房建設質量常常被忽視,一些地方保障房剛剛建成還沒入住就成了危房。城市領導者在確定保障房建設計劃中,既要心中有數,又要量力而行,切莫圖一時之勇盲目冒進,甚至於寅吃卯糧,用子孫的錢圓今天的夢,只會讓地方財力不堪重負,威脅到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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