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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8月25日發布《關於進一步落實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樓市限購措施,浙江省二三線城市限購由此拉開序幕。(8月28日《新京報》)
台州市發布的通知強調:全市市域(含所轄縣〈市、區〉)範圍內的家庭和市域範圍外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家庭,可在市區購買1套新建商品住房;對在市區已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範圍內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範圍外家庭、不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市域範圍外家庭,暫停其在市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産登記。
在京滬等城市實行的住房“限購令”,因為抑制房價過快上漲的作用明顯,被公認為目前最有效的樓市調控手段。國家統計局7月18日公布的數據顯示:6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銷售價格環比漲幅繼續趨緩,其中沒有限購的二三線城市漲幅已經超過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成為領漲全國房價的“主力軍”。中原地産的統計數據也顯示:6月份,在全國70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指數中,明確限購的39個城市在6月份的同比漲幅平均為4.23%,而非限購的31個城市的平均漲幅為4.66%,限購最嚴格的京滬廣深四城市的同比漲幅僅為3.85%。
在此背景下,將住房“限購”政策擴大至一些房價上漲過快的二三線城市,成為公眾普遍的呼聲。為此,7月12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分析當前房地産市場形勢,研究部署繼續加強調控工作,明確要求房價上漲過快的二三線城市採取必要的措施限購;8月16日,住建部下發文件,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8月20日之前上報轄區內需要採取必要限購措施的城市名單,並給出了限購五大標準。但令人遺憾的是,時至今日,二三線城市的住房限購名單仍然沒有公布。就此而言,台州市&&全國首個二三線城市住房“限購令”的舉動,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值得肯定。
應當看到,京滬等地的住房“限購令”之所以能夠起到抑制房價過快上漲的作用,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於它打擊了“炒房”的投機行為,從而有效遏制住了住房的“虛假需求”,進而使住房的供求關係逐步還原到正常狀態。但是,與京滬等城市的住房“限購令”相比,台州市住房“限購令”的最大不同就是它只“限購”新建商品住房,而不“限購”二手房。如此“限購”,不僅達不到“套牢”和懲罰“炒房”者的目的,反而會使“炒房”者手中的二手房變得更加緊俏、賣得更加紅火,淪為“炒房”者免費的促銷廣告。面對如此“限購”,難怪有網友在失望之餘還不忘調侃一番:“溫州炒房團”該給台州市發份“賀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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