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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勞動者殷殷期盼的《工資法》可能又要擱置一陣子了。據報道,醞釀三年有餘的《工資條例》,因為在一些重大問題上,各方無法達成共識,至少今年年內難以&&。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用工方接受不了勞動者工資的增長。私營企業反對漲最低工資,國有企業反對“同工同酬”,説到底都是一個理由:工資增長會提高經營成本,企業難以承受。 立法本就是一場博弈,各利益相關方都可以提出自己的價碼,協商着解決問題。企業有自己的要求,有些也不是沒有道理。問題是勞動者的要求是什麼?他們的道理又在哪?勞動者不可能等待企業方,等他們錢賺夠了再點頭同意,給個稍稍體面些的工資。不過,錢再多,這麼眼巴巴等別人施捨,已經稱不上體面了。何況,在中國人口紅利已接近尾聲,新增勞動力供應正在減少的背景下,企業真的不能這麼牛了。但《工資法》遲遲不能&&,根本上就是因為勞動者還沒有發言,沒有以最有力和最有效的方式發言。 勞動者自己沒有發言,那就應該由他們的代言人站出來説話,比如,立法機構推動《工資法》,規定最低工資和工資增長幅度,政府加強行政監管,切實督促企業遵守法律法規,確保勞動者即使沒有發聲,其權益也不至於受到重大損失。但從《工資法》遲遲不能&&來看,這些代言人在談判中還沒有盡到職責,在維護勞動者權益方面也作為有限:至今還有許多勞動者未能簽訂合同,未能準時拿到工資,未能享受工傷醫療保障,未能在安全的生産條件下工作,等等。勞動者權益的承認和維護,還任重道遠。 至於國有企業阻撓《工資法》&&,讓人既感到情理之外,又覺得是在意料之中。情理之外是因為從道理上説,國企本是公民的共同産業,勞動者更是“國企的主人”,哪有主人反對給自己漲工資的?而意料之中,則因國企恰恰是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的單位。一些國企故意把長期用工崗位上的勞動者,改用短期用工形式,為的就是剝奪他們應該享有的那點權益,理由不變,同樣冠冕堂皇:降低用工成本。 其實這個理由完全站不住腳,且不説同為國企員工,某些高管們拿着天文數字的年薪,為什麼不能減一點?動他們一個人,足以改善一群打工者,企業為什麼不考慮?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國企內部在普通員工中也分三六九等,有在編的,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有勞務派遣的,甚至還有包工頭手下來路不明的。幹的活是一個比一個累,享受的待遇卻是一個比一個低,真要降低成本,該拿誰開刀,難道還不清楚?為什麼偏偏待遇最低的那部分人就該承擔“成本削減”的責任?政府有關部門在這個問題上不應該失語,更不應該聽憑高管們拿着高薪卻反對工人漲薪水。 私企反對《工資法》一點不讓人意外,因為在那裏,資方同勞方的關係屬於赤裸裸的利益博弈,讓人看得更加明白。只要勞動者尤其是低端勞動者在就業市場上還處於弱勢地位,私營企業是不可能讚同給員工漲工資的。國家&&《工資法》之必要,本來就因為勞動者弱勢,需要以法律的形式來糾正勞動力市場上的失衡。如果完全聽從企業的要求,那就不可能恢復勞資之間的平衡。至於企業經營成本問題,在稅負過重的情況下,必須考慮給企業減負,讓企業有必要的空間,來承擔增加的工資成本。不過,一旦國家啟動減負,更需要通過《工資法》來確保減少的稅負不能全部流入企業主的口袋,而應有相當部分成為勞動者的工資。 一句話,不管企業經營狀況如何,今日中國存在着提高勞動者收入的空間,“非不能也,是不為也”,只要國家真誠地從改善勞動者處境、增加他們收入出發,完全可以創造各種條件,為勞動者爭取到這一份體面。加快《工資法》制定,及早付諸實施,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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