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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近日召開會議,部署下半年保經濟發展和保耕地紅線工作重點。國土資源部透露,今年上半年已開始組織起草《集體土地徵收徵用條例》,並開展徵地制度改革試點,堅決糾正違法違規拆遷行為,化解徵地矛盾。 眾所周知,我國的土地分為城市國有土地和農村集體土地,《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已於年初&&,對遏制違法拆遷、野蠻拆遷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農村集體土地的徵收和補償,仍沿用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不僅不夠細化,而且難以適應近年來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所以,農村集體土地徵收需要一部專門法規予以規範。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秘書長楊偉民提供的數字,本世紀以來我國城市的建成區面積擴張了50%,而城鎮人口只增加了26%,土地城鎮化速度比人口城鎮化速度快了近一倍。問題很明顯,城市化浪潮帶來了城市的盲目擴張,農村正在被城市包圍,農村集體土地不斷被鯨吞,一些地方政府為了短期政績和眼前利益,具有侵佔農民土地的強烈衝動。 實際上,近年來引起社會強烈關注的惡性拆遷事件,更多地發生在農村集體土地(包括農民的宅基地)上。比如在唐福珍自焚事件和江西宜黃拆遷自焚事件中,被拆遷者舍命保護的是自家建造的小樓,而拆遷者想徵佔的則是樓下的宅基地。毫無疑問,如果不對徵佔農民土地的權力進行規範和約束,這類拆遷悲劇仍會繼續上演。 相比城市居民,農民的話語權更微弱,沒有多少博弈能力,面對強徵強拆,他們要麼忍氣吞聲,要麼以命相拼;城市居民的房屋被拆遷,涉及的還只是補償、安置是否合理問題,而農民的土地被徵用,則可能危及他們的“生命線”以及子孫後代的活路。 因此,農民更需要法律法規為其撐腰,在城市化進程提速的大背景下,規範農村集體土地徵收顯得刻不容緩,一些地方政府侵佔農民土地的強烈衝動必須予以遏制,否則農民的利益難保,18億畝耕地紅線難保。為此,《集體土地徵收徵用條例》重在約束土地徵收者的權力,讓農民有説“不”的權利,並提高補償標準以提高徵收成本,遏制土地徵收衝動。 應當認識到,規範農村集體土地徵收,直接保護的是農民的利益,間接保護的是城裏人的利益。城裏人的利益與農民的利益密切相連,沒有農民的增産增收,就沒有農産品的充足供給和價格穩定,就沒有城裏人的幸福生活。農村集體土地不僅是農民的“生命線”,也是城裏人的“生命線”,農民的利益關乎國家的利益。每個城裏人要認識到這一點,每個官員更要明白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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