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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計劃,今年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必須在10月底前全部開工,但數據顯示,保障房整體開工率不到三成。對此,住建部部長姜偉新要求,各地必須在11月末以前全面開工。這意味着,“死限”被推遲一個月。 事實上,類似情況在國務院&&“新八條”之後也同樣出現過。“國八條”要求一季度底公布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而大多數地方政府都未按期公布;要求各地制定“國八條”實施細則,但是許多地方都沒有如期&&;限購令在中央三令五申下,一些地方政府要麼變通得走了樣,要麼&&不久就以調整為名大大弱化了。 不可否認,自國務院要求地方政府在調控上承擔更大的責任以來,地方政府對於建設保障房的積極性比較高。但值得注意的是,隨着房地産調控的深入,當前的政策面臨着一些新問題。尤其是在現有體制下,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房地産稅收、土地房地産政績並沒有根本改變。因此,一旦其土地財政受到嚴重威脅,那麼地方政府首先跳起來反對。比如:拿經濟增速放緩説事,認為是樓市調控拉了經濟增長的後腿,為此要求中央放鬆調控,自己也消極對待調控。這是影響未來樓市調控的最大不確定因素。 更引人注意的是,由於房地産價格泡沫,房地産消費的增長已抑制了內需的全面增長。根據國家統計局的統計年鑒,2009年城鎮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有71%用於各種消費,考慮到收入可能被低估,假設城鎮居民50%的可支配收入是可用於購房的凈儲蓄收入,按30%首付,20年平均利率7%的貸款計算,購房成本與利息支出,相當於城鎮居民53年的凈儲蓄收入。顯然,高房價將迫使居民長期壓制各種消費支出,儲備購房款和償還房貸。這不僅造就了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依賴,還導致了我國整個經濟結構的嚴重失衡。 毫無疑問,房地産調控已經處於不進則退的關鍵時期,繼續積極推進政策的落實才能最終實現調控的基本目標。從某種意義上説,這將有利於整個經濟結構轉型。誠如銀監會主席劉明康近日所指出,應充分注意到宏觀調控並沒有讓消費熱點消失,而是讓消費熱點科學轉移。比如公租房、廉租房搞起來以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有了保障,家庭增加的收入就會主要用於消費,而投機的人買房,只會將房子閒置再伺機出售,不會引致其他方面的消費,並不能真正拉動內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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