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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4月底,重慶和上海房産稅實施百日,徵收稅額連上海一套房子都買不起,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在接受採訪時&&,房産稅收得越少説明房産稅試點越成功,並&&房産稅全面開徵難度很大。(5月24日《京華時報》) 房産稅試點的成功與否,竟然主要在於該稅收得多還是少,收得越少越成功。這解釋如此荒誕,那麼,所有專業的追問都可以心照不宣地歇菜了。重慶不必為那3個月幾十萬元的稅款而汗顏了,上海也不必為區區20筆繳稅款項而不安了,而更多城市也大可以把心放肚子裏,反正即便有一天不幸“中彩”,那就將稅收少點就罷了。 因為一個簡單的常識,減稅容易徵稅難,既然失點“銀子”就能攬上“成功”的面子,既然原有的土地供給體制能夠源源不斷地提供地方財源,那各地方還不會使出“十八般武藝”,讓無足輕重的房産稅收入“沒有最少只有更少”起來。比如,走個冠冕堂皇的程序,把徵稅對象範圍縮得小之又小等。 筆者認為,面對公眾房産稅徵收總額偏低的質疑,住建部官員該有的正確態度是,首先搞清楚房産稅收入為什麼收得少?是房産稅稅基比較窄,應稅對象少,還是徵收期限未到?是計稅依據的測算與評估機制出了問題,還是地方政府違背稅負公平原則,有通過設計暗藏玄機的政策來托市,保護既得利益群體的主觀傾向?進而,儘早對房産稅現有以及未來稽徵中已經或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修正和防範。 而對於重慶、上海試點徵收房産稅成功與否,套用的標準也不應集中在“收入的多寡”上,這道理如同個稅、營業稅等稅種運作成功與否,不是看其“收入多少”一樣。而要看房産稅是否達到了該稅種應有的目的:是否調節了地方財富分配?是否起到了打壓房地産投資、打壓暴利獲得者、職業炒作者,使資金從泡沫走向實體的作用?是否代替了土地財政,將地方財政從土地收入轉向了法治下的稅收體系? 最重要的是,無論現有試點城市將房産稅運作得成功與否,都要給公眾一個穩定的公共決策。其實,公眾並沒有指望一招“房産稅”就能化解房價上的種種頑疾。但於相關部門來講,最起碼該有些稅收的基本常識,該肩負起自身的職責,去找找新稅種稽徵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糾正糾正將房産稅這一正經念歪的地方政府、給饑渴的民心打上一針穩定持久的“強心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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