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曙松-5月22日2256-新浪微博
2011-05-23 作者: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松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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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適當的産品賣給適當的投資者,是金融産品監管的一個基本原則,這次金融危機裏暴露的缺陷,就是在有的金融市場上把一部分高風險産品賣給了低風險承擔能力的投資者。金融投資不是保證你一定能賺錢,關鍵是你是不是公開公正公平地賣給了合適的投資者,不能存在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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