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上海、重慶正式推出房産稅試點,已經運行三個多月。但目前這些城市的房價仍然堅挺,並未出現明顯下跌,甚至還有微漲,房産稅對於樓市調控並未産生立竿見影的效果。
所謂試點就是給今後是否全面推行探路,因此,正確看待房産稅試點三個月的效果,關係房産稅下步是否在全國全面推開的命運。首先要找出試點三個月效果不明顯的原因。
從根本上説,房産稅推出本身爭議性就很大,這是率先試點的原因之一。這就是説上海、重慶進行試點本來就沒有期望僅僅依靠一個房産稅就能對高房價一劍封喉,也沒有期望其出現立竿見影的效果。僅僅三個月時間,還不能真正檢驗出房産稅的威力。
其次,拿什麼標準來衡量房産稅的效果呢?如果僅僅拿房價來説,也許未見效果,但是,從成交量看卻效果明顯。而且成交量持續下降,最終會導致價格下降。
再次,從上海、重慶試點稅率來看,確實存在着過低的原因。上海房産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適用稅率暫定為0.6%,對於炒房者來説不高,假如以炒房每年10%的收益來算,扣除掉房産稅後,收益率仍然很好,從投機成本上撼不動投資者的投機意願。也就是説上海房産稅徵收面可以但稅率太低。
重慶對獨棟住房存量增量都徵收房産稅,稅率採取超額累進稅,最低的一檔是
0.5%,最高檔1.2%,稅率比上海高但是徵收的面太窄了。總之,上海、重慶房産稅力度太弱,對住房市場、對投機者構不成多大壓力。
最後,影響房價的因素很多,解決高房價問題,必須多種調控手段多策並舉才能見效。稅收只是手段之一,房産稅只是整個調控手段的幾十分之一,豈能指望一個房産稅就對高房價一劍封喉呢?